-
索引号000014348/2019-02298
-
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1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蒙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公安工作、侦破重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等。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照市委、市政府、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本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并督促贯彻执行。
(3)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危害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贯彻执行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6)负责公安经费的规划上报及管理,承担警用装备、物质保障、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全市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8)侦查、受理我市各类刑事案件。
(9)指导、检查、督查局属各部门公安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
(10)加强全市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的事件。
(11)组织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毒犯罪案件,组织抓好我市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12)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游的有关工作。
(13)负责依法执行全市刑罚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蒙自市看守所、蒙自市拘留所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14)承担蒙自市社区戒毒人员的治疗、康复、培训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毒品危害。
(15)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和信息通讯工作,组织实施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16)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保安队伍以及地方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及建设。
(17)依法组织实施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组织处理全市各类交通事故,组织侦破被盗、抢机动车辆案件,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18)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19)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20)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21)组织特警队员进行防恐演练,依法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暴乱、骚乱及流氓滋扰等特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特定的安全保卫和武装巡逻执勤任务。
(22)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蒙自市公安局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保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二是突出反恐防暴工作重点,全面牢固反恐防控防线;三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提升五种能力,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即1、提升情报信息支撑力,推进信息化服务实战,2、提升社会治理创新力,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3、提升警务实战制胜力,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4、提升执法规范公信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5、提升服务群众亲和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完成各项交通保卫任务及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开展的多项工作任务。对多个路口进行了交通设施改造,重新设置施划交通标志、标线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规范了交通参与者的部分不文明行为。处理了全市发生的几千起道路交通事故。对全市几十万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进行规范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单位(包含各乡镇)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开展及补贴的发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蒙自市公安局本局
2.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5,392,45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50,231.77元,占总收入的95.7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42,220.24元,占总收入的4.27%。
蒙自市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9,422,501.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380,281.12元,占总收入的96.6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42,220.24元,占总收入的3.37%。与上年收入169,388,255.32元对比减少25007974.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5,969,950.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69,950.65元,占总收入的92.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00,000元,占总收入的7.18%。与上年收入32,758,498.30元相比,增加13,211,452.35元,增加幅度为40.33%,原因是省级、州级拨入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037,798.54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81,013.41元,占总支出的64.18%;项目支出75,956,785.13元,占总支出的35.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蒙自市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6,851,339.64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62,933.61元,占总支出的71.18%;项目支出48,088,406.03元,占总支出的28.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58,372,857.31对比增加8478482.33元是增加协管员人数、五险支出,经费增加,蒙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186,458.9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8,079.8元,占总支出的38.33%;项目支出27,868,379.1元,占总支出的61.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41,783,899.29元对比,比上年度增加3,402,559.61元,增加幅度为8.14%,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交通路口改造项目经费、城市交通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增加,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81,013.4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7%。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762,933.61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08,934,612.61对比增加9828321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增加协勤人员经费、五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4%。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18,079.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9%。与上年基本支出16,193,599.85元对比,增加1,124,479.95元,增加幅度为6.94%,增加原因是民警工资增加和协管员工资、五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956,785.13元。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88,406.03元。与上年49,438,244.7元对比减少1349838.67元,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68,379.1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5,590,299.44元对比,增加2,278,079.66元,增加幅度为8.9%。原因主要是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设,交通路口改造项目、城市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工程,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811,810.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6%。
蒙自市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35,904.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6%。与上年支出148,157,960元对比减少2777944.74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5,905.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6%。与上年支出31,871,895.79元对比增加9,004,009.96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交通路口改造项目经费、城市交通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增加,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4,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公安运行经费支出、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各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73,104,19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5%。主要用于公安各项业务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91,1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民警养老保障、遗属补助、抚恤金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6,25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
5.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城市监控维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790,716.19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76,406.19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1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61,863.98元,增长8.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3,452.98元,增长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589元,下降60.14%。
蒙自市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50000元,支出决算为4,139,084.53元,完成预算的7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37,008.53元,完成预算的7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6元,完成预算的0.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蒙自公安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勤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22,010.58元,增长8.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0,474.58元,增长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36元,增长284.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购入公务用车11辆。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1,631.66元,完成预算的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9,397.66元,完成预算的4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34元,完成预算的13.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购置车辆支出50万元,实际没有购置;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都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9,853.40元,增加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2,978.40元,增加1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25元,下降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汽油价格上涨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6,406.19元,占99.7%;公务接待费支出14,310元,占0.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6,406.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31,170.98元,购置车辆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45,235.2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5辆。主要用于公安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1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接待支出、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工作接待各专业鉴定机构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1,070.97元。
蒙自市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01,320.97元,与上年支出20,594,174.4元对比减少6292853.43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29,7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860.71元,增加11%,主要原因分析协管员工资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协管员的工资支出、民警公务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248,926,282.78元,其中,流动资产17,257,537.13元,固定资产180,566,859.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4,376,232.28元,无形资产6,725,653.7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03,591.8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053,258.15元,固定资产增加3,578,60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34,569,828.62元,在建工程增加27,917,458.55元,无形资产增加227,877.73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公安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83,031,377.34元,其中,流动资产14,746,432.06元,固定资产161,857,335.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427,609.7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44,450.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883,343.19元,固定资产增加4,852,693.07元,在建工程减少16,069,009.73元,无形资产增加9.73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65,894,905.44元,其中,流动资产2,511,105.07元,固定资产18,709,524.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4,376,232.28元,无形资产298,04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40,858.3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30,085.04元,固定资产减少1,274,086.4元,在建工程增加9,806,403.66元,无形资产减少8000元。处置车辆14辆,账面原值1,540,627.40元;报废报损资产167项,账面原值817,623.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4,6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9,5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13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201111
附件【公安局(汇总)2019082305121916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