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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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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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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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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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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村中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企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知道村名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乡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乡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按照“1336”工作思路,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全乡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
2018年我乡严格按照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和精神要求开展工作,在财政工作方面秉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在日常开支过程中严格遵守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收支有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开展,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基本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保工资、保重点,保建设等资金得到较好落实,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支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有力促进了期路白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促进和谐、惠民生,促进我乡经济平稳增长,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人大事务机构;(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2.参公管理单位:财政事务(财政所)
3.事业单位:(1)文化服务中心;(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新合办;(4)规划站;(5)农服中心;(6)农经站;(7)兽医站;(8)林业站;(9)水土保持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543,5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43,5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7,021,682.40元对比增加8.6%,主要原因分析: 2018年上级专项补助增加,导致本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829,098.57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8,075.32元,占总支出的88.7%;项目支出1,901,023.25元,占总支出的1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7,024,861.02元对比12.46%。主要原因分析: 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中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28,075.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4,162.4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和由于开展扶贫工作增加的运营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1,023.25元。4,952,999.75与上年对比减少3,051,976.5元,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0,562.2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375.00元,城乡社区支出490,000.00元,农林水支出508,086.00元,其他支出2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1,29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9%。与上年对比增加1,205,955.92元,主要原因为预算科目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00,49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2%。主要用于人大事务 462,919.1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302,052.03元,统计信息事务2,000.00元,财政事务210,765.00元,纪检监察事务90,768.00元,民族事务99,971.5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12,202.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9,817.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5,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377,995.00元,科学技术普及7,8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84,09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文化369,999.44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5,1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9,7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73,744.50元,民政管理事务358,875.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25,354.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10,44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26,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0,000.0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97,751.00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90,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8,30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081,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7%。主要用于农业1,061,417.00元,林业668,183.00元,水利 181,160.00元,扶贫 820,895.00元,农村综合改革3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02,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1,002,965.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 1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3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88,795.79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1,776.33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7,019.46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工作车辆运营费用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5,458.4元,增长49.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4,044.21元,增长1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414.19元,增长15.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工作车辆运营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776.33元,占47.86%;公务接待费支出307,019.46元,占52.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776.3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1,776.3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7,019.4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7,019.4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2,412.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2,145.94元,主要原因分析压缩三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部门资产总额29,550,047.27元,其中,流动资产24,223,211.8元,固定资产5,326,835.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0,014.9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04,764.98元,固定资产增加114,75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6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60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601111
附件【红河州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08260419328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