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9-02275
-
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1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涉及市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2)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
(4)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质量、计量管理和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建设。
(6)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依法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8)负责对本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食安委的具体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截止2018年10月20日,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7109户,新增市场主体414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2.55%。注册资本24572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872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4%;共有从业人员117344人,新增从业人员10970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0.31%。其中国有集体企业552户,内资企业7159户, 比去年同期增加1041户,增长16.5%;个体工商户29586户,比去年同期增加3096户,增长11.68%;农民专业合作社364户, 比去年同期增加30户,增长8.98%。
2.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得到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蒙自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解决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使用率等问题,将2017年以来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录入。目前,我市共归集行政许可信息2467条,行政处罚信息164条,抽查检查信息358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91条。
3.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
截止2018年10月12日,今年已完成新申请注册商标53件。开展商标战略以来,我局已向有商标注册意向的1042人开展了引导培育工作,其中新申请注册商标726件。现我市的有效注册商标数为1860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云南省著名商标19件、红河州知名商标22件)。
4.非公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认真组织开展“三亮”活动,截止2018年5月“小个专”党委共组织9个党组织,94名党员,在75名党员经营户门店组织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推动创造经济效益约37万元。在非公党组织中“千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为蒙自市水田乡小寨村解决全村30户107人建房帮扶、劳务输出、助学扶老、改变家庭卫生陋习、改善用水条件,共捐款28.60万元。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截止2018年9月30日,完成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10户(含大学生1户),贷款金额95万元,带动就业30人。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2018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开展食品药品风险排查和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18年以来,我局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展销会、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热销食品及药品作为重点,开展节日市场、旅游景区景点、春季、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肉制品市场专项整顿、特殊药品和疫苗流通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各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共出动执法人员5584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5071户次,出动执法车辆 1215台次。共举办食品安全培训30余期,接受培训人员3400余人次。发布消费警示220条,发放野生菌知识手册518份,发放宣传品(册、画)2052余份。为红河州中小学生运动会、蒙自市人大政协会议、越南赴蒙自考察团、红河州两运会、2018年蒙自市高考期间、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2018年活力蒙自“第六届中国·蒙自过桥线节”暨“第十六届蒙自石榴节”等十次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全程食品安全实施保障工作。按照省、州两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及日常监督抽验需要,今年共完成国抽93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个批次),省抽70批次(目前检出不合格产品2个批次,部分待检),食用农产品样品240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7个批次)。药品抽样要求35批,完成抽样37批,收到检验报告12批,不合格2批,立案查处2起。解决食品投诉76起(食品生产环节6起,经营环节70起)。处理药品投诉18起(其中药品投诉12起、医疗器械投诉1起、保健食品投诉2起、化妆品投诉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309万元。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236件,罚没款66.4万余元,没收过期食品250余公斤,查处药品案件6件,罚没款5.5万元。对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销毁,销毁品种:895个,数量: 45374盒/支/瓶/袋/片,货值金额:501769.485元。
6.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关
2018年共督促各类作业人员参加州质监局特种作业培训班3期。我局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期、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和风险排查。至今共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备等使用单位226家,特种设备1286台,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86条,已整改286条,出动检查人员356人次,车辆156台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记录186份;联合州质监局、消防大队、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次,参加演练人员120余人;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咨询160人次,安全月中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4家,检查设备126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我市社会经济共同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件环境。
7.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00余件,上缴罚没收入259万元。
8.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引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维权”协同共治优势,加快消费者投诉响应时效。2018年共接、转、受理各类消费申投诉案件473件,解决468件,解决468件,解决率99%,挽回经济损失44.73万元,举报案件65件、解决64件、解决率98.5%。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目前已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6户。
9.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稳步推进
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职责,安排部署整治任务。组织人员赴安宁市学习借鉴创文经验。确立东城农贸市场、华美农贸市场作为第一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示范点,按照“三线、五面、两栏、一闸、一规范、一秤”六个方面的标准进行提升改造,目前,东城农贸市场、华美农贸市场基本完成改造。开展创文工作至今,共投入市场提升改造经费近100万余元,投入创文宣传经费30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522,32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22,691.8元,占总收入的96.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9,630.43元,占总收入的3.11%。与上年对比下降4.96%。主要原因由于本年人员减少,相关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022,505.62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9,497.37元,占总支出的92.08%;项目支出1,823,008.25元,占总支出的7.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相关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99,497.3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3,008.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04,412.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1%。与上年对比下降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47,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市场监管相关业务、行政执法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8,08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补助、遗属补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839,25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4%。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的人员及业务工作各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1,394.92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6,117.92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77元,完成预算的0%。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91,394.92元,占预算数的33.7%。较上年下降29.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117.92元,较上年下降26.6%;公务接待费25,277.00元,较上年下降42.4%。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117.92元,占86.79%;公务接待费支出25,277元,占13.2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117.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117.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2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2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4,890.36元,较上年增加129%,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年业务工作增加导致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行的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0,903,310.88元,其中,流动资产1,987,247.74元,固定资产17,823,78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92,279.34元,其他资产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工商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质量技术监督事务:反映质监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1111
附件【2018决算公开201908230153570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