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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24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1000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城市管理的职责。负责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并实施监督检查。

2、承担城市管理中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及应急抢险的责任。协助和参与制定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燃气等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专项规划。

3、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职责。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燃气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制定市政设施、燃气管理、城管执法的行业管理制度和规章。

4、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的年度财务预算。负责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城管执法、燃气管理的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收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户外广告(店招)设置、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拉运、处置等方面的许可、审批事项。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燃气管道等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承担城市公用设施建成后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维护职责。

7、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

8、承担推进全市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城市管理任务。负责依托全市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管执法等方面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0、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抓好六项整治,市容管控再上新台阶

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各项市容保障任务,持续加大对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乱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的管理执法,高质量完成春节、市两会、省委领导来蒙调研、德宏州芒市人民政府考察组及建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赴蒙考察、国务院参事来蒙调研、第六届中国·蒙自过桥米线节第十六届蒙自石榴节等市容保障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城市品质。

1)街面序化管控。一是以实行门前五包为载体,全面治理占道经营,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针对早、中、晚薄弱时段占道经营市容乱象,采取高峰定点、平时巡查、疏堵结合、延时执法方式进行治理,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处罚流动摊贩1800余人次,红河大道、北京路北延石榴摊点占领交通要塞、锦华路集贸市场外溢、观澜路占道经营等一批市容老大难问题得以改观。二是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创建工作过程,营造浓厚的创建气氛。先后印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万份,在全市垃圾箱体上张贴创文宣传广告约2万平方米,充分利用兴盛路、文萃路、火车站的LED显示屏,滚动刊播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2)户外广告治理提速冲刺。一是按照“审批监管查处闭环工作模式,采取拉网式徒步清理行动,共收缴落地灯箱480余个,拆除各类户外广告1860余块,整改1200余块,店家占道搭棚、乱摆乱放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问题基本杜绝。二是结合兴盛路示范街创建,对54棵灯杆进行路灯吉祥物安装,对沿街商铺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尺寸、材质、风格、灯光、字体等方面提出建议引导性要求,鼓励商户特色创新,逐渐改变了沿街户外广告杂乱不协调的现状。三是深入开展“洗脸”工程,有效治理乱贴乱画和地面油烟污染等问题。联合社区、城管志愿服务协会开展文明共建活动和野广告管理进社区活动,共清除各种牛皮癣”6.8万处,督促餐饮经营户对污染的人行道进行清洗。四是全力为屏边精品县城会议做好准备工作,指导并协助新安所镇和期路北乡人民政府按期对沿线公路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清除。

3)建筑垃圾清运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一是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制定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程序。二是针对辖区内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运行线路和出土工地分布等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制定《关于城区户外广告、门头、店招设置和建筑垃圾处置告知书》,通过向社区、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发放告知书和开展志愿者上街向商户发放告知书的形式将建筑垃圾处置的地点(观音桥原部队老油库内)、程序和处罚广泛告知市民,期间共发放告知书3600余份。同时通过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今日蒙自、加油红河等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加强宣传。四是协调渣土清运公司逐一对锦华路南延线、市区断头路等路段堆积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累计清运建筑垃圾200余吨,回收处置80余吨。

4)违法建设整治多措并举。始终保持查违拆违高压态势,根据年度执法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重点的专业执法大检查,重点对高速公路两侧、城中村、建成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全年共实现拆除违法建设167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5..2万余平方米。

5)车辆停放秩序逐步规范。安排人员对各路段沿街两侧的商家店铺、企事业单位进行上门宣传,督促其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协会的作用,有序安排161名志愿服务者协助执法队员加强对路面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宣传、引导和管理。2018年,共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1万余辆次。

6)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一是对国际马拉松赛道进行抢修。二是对道路积水、污水外溢现象及时整治。三是对全城影响通行能力和安全的道口、人行道上下坡道、绿化带断口、高出和低于路面的检查井,以及裸杆等障碍物进行改造、清除。全年共维修城市道路12万余平方米,检查疏通管道26公里,窨井清淤1200余座次,处理积水3600余处。

2.完善城管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区片包干管理推进整治城乡新增两违工作的通知》和《蒙自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

2)做好执法体制改革前期工作。在贯彻落实《红河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办发﹝201854)文件方面,市委市政府履行政府牵头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市城管、市法制办、市委编办、市国土、市水务、市公安、市环保等涉及权限划分的部门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就权限划分进行讨论研究,送请示法制办逐项审核,在法律法规层面论证把关,待形成《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划分意见》后广泛征询意见建议,确保在职责划分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无缝对接,逐步实施改革。目前,《蒙自城市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式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启动立法程序,争取年内正式出台。四是市我局牵头草拟的《蒙自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蒙自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正在开展立法修订和报审工作。

3)统一换装。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2017年底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的工作目标,及时完成了新制服的采购程序,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年底换装到位,并以换装为起点,投入城市管理的新征程。           

3.夯实五个基础,常规工作取得新成效,面上工作更加扎实。

1)党风廉政。按照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开展好廉政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会,通过召开全局反腐倡廉建设大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会等形式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重申执法纪律和注意事项。

2)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深入鸣鹫镇舍所坝村委会8个村民小组上门走访,积极筹措31万余元扶贫资金,对255户帮扶贫困户采取了不同的帮扶措施,争取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3)综治维稳工作。以打造“平安市政”为抓手,共受理网络问政、领导批示件、群众来信来访、城管“12319”投诉共计2387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4)提案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提案21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州政协提案1件(协办);市政协提案1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协办件),党代表提案1件(协办件),均已按时办结。

5)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燃气企业的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地牵头会同安监、消防、质监、气象等部门对燃气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燃气管理基础,从源头上确保燃气企业安全生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 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849,052.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9,052.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1370261.2元比较。增加10478791.18元。764%,是因合并单位。增加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在编人员50人,协管员199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44,315.44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8,190.18元,占总支出的99.19%;项目支出96,125.26元,占总支出的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1360417.6元比较。增加10483897.84元。764%,是因合并单位。增加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在编人员50人,协管员199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8,190.18元。20171360417.6元比较。增加1038772.58元。763%,是因合并单位。增加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在编人员50人,协管员199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城市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125.26元。与20170元比增加96125.26元,上年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4,315.4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1360417.6元比较。增加10483897.84元。764%,是因合并单位。增加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在编人员50人,协管员199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52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网络服务费及专用材料购置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5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职工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办公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850,28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1%。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协勤劳务费、五险缴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9091元,支出决算为369,091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9,191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58,747元,增长3,46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9,191元,增长347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4元,下降-4.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市管理局与综合执法大队合并,比上年增加了执法用车27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191元,占97.32%;公务接待费支出9,900元,占2.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1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9,1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执法及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3,726.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22482.78元,是因合并单位。增加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在编人员50人,协管员199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协管员劳务费支出、五险缴费支出、执法车辆运行费及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蒙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779,391.01元,其中,流动资产10,519,151.85元,固定资产2,260,239.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891,925.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6,109.11元,固定资产增加2,168,034.1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7538.5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61.42元;出租房屋15平方米,账面原值1347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933.4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313.7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94;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219.75;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蒙自市城市管理局和蒙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是在20181月份开始合并,执行一套预算,财务收支统一核算,原城市管理局是实有人数为7人的预算单位,执法大队是实有人数52人的预算单位,合并后主体是城市管理局,所以在报告中出现收支大额增长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1111



附件【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