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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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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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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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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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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801000
附件3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村中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企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知道村名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乡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老寨苗族乡团结和带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紧扣市委“1336”发展思路和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脱贫、发展两大主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工作思路,,老寨苗族乡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全乡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
1、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收支目标任务
(1)抓好财政收支征管工作。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千方百计挖增收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千方百计做大财政支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2、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为基础,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我们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财政支出。坚持集中财力保工资及时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全力支持“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实施。加强协调工作,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二是按时按进度核拨预算单位经费,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增强财政支持“三农”力度,服务“三农”发展;四是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农户建房脱贫一批,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3、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民生、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严把政策口径,规范操作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各项财政涉农补贴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18年,我乡共发放发放支持农业保护补贴资金2349户,2,102,365.32元。资金发放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发放到农户本人存折或银行卡中,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4、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切实加强监管,改变以往“重支出、轻管理,重事后、轻事前”的现象,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真正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5、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我乡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优质服务型财政窗口为依托,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新合办、文化站、水土保持站、林业站、规划站、劳动保障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5.8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8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增加560.7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部门正常履职受各种政策性因素干扰较大,党委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时会临时交办一些事业项目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带来预算单位追加经费问题;2、2018年度内部门增人、增资方面,2018年全乡增加7人,含转业士兵2人,外县市调入1人,招考4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0.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0.7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部门正常履职受各种政策性因素干扰较大,党委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时会临时交办一些事业项目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带来预算单位追加经费问题;2、2018年度内部门增人、增资方面,2018年全乡增加7人,含转业士兵2人,外县市调入1人,招考4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52%;其他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0.7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部门正常履职受各种政策性因素干扰较大,党委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时会临时交办一些事业项目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带来预算单位追加经费问题;2、2018年度内部门增人、增资方面,2018年全乡增加7人,含转业士兵2人,外县市调入1人,招考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7%。主要用于乡人大、党委、政府、财政所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行政运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民兵运行工作;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工作运行;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文化活动等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运行;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人员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4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9%。主要用于农林水工作运行、人员经费等农业事业运行;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路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事务工作运行;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其他支出(类)支出6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6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7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9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定额编制预算,定额标准体系的不健全从根源上导致了公用经费支出的不规范和项目化。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86万元,增长2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6万元,增长1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7万元,增长43.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度为本部门脱贫攻坚关键之年,工作任务繁重,迎接各类检查的数量大幅增加,造成响应的保障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7万元,占47.18%;公务接待费支出25.49万元,占52.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进村入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模拟考核验收、督查等脱贫攻坚验收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84万元,上年25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为本部门脱贫攻坚关键年,工作任务繁重,各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机关部分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部门资产总额170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4.11万元,固定资产298.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5平方米,账面原值2.5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8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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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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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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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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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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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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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02.43 |
1404.11 |
298.32 |
167.27 |
44.46 |
0 |
86.5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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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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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1、行政单位资产负债率
2018年:8978844.35/15410167.72*100%=58.27%
2017年:4758013.56/14702409.93*100%=32.36%
2016年:7937173.23/13124851.38*100%=60.47%
同比上升(58.2657%-32.3621%)=25.90%
由此来看,2018年行政机构资产负债率同比大幅上升,是因为负债大幅上升,资产小幅增加,其中最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大幅减少,其他应付款科目大幅上升;资产负债率高于50%,暂不会出现资金闲置浪费,但仍需注意资产负债风险。
2、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率
2018年:1182179.74/1614149.74*100%=73.23%
2017年:1249981.77/1681951.77*100%=74.32%
2016年:531058.19/1304348.19*100%=40.71%
同比下降(74.3173%-73.2385%)=1.08%
由此来看,2018年事业机构资产负债率同比小幅下降,是因为负债下降幅度大于资产下降幅度,其中最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小幅增加,其他应付款小幅 减少;资产负债率高于50%接近80%,应对负债加强控制,对资产加强调配,以免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资不抵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八、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一、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二十二、职工体检费支出(类):反映单位支付的职工体检费支出。
二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801111
附件【附件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