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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20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801000


 

 第一部分  蒙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蒙自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5、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6、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0、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1、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4、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5、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1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市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7、负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18、负责市人民政府与驻市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市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市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9、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0、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承担金融监管工作;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市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1、负责制定蒙自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市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2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职能转变。

1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4、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5、票据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收费票据的预购、发放、管理、稽查、年检等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推广工作。

26预算编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对市能各部门提供的预算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及时了解和掌握高级单位人员、经费、财力等基础性资料和动态情况,为科学审核部门预算提供服务;对预算指标分配、变动情况进行审核。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财政部门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要求,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培财源抓征管,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2018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和税收收入持续减收的严峻形势,按照省政府关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要求,财政部门始终把促进税收增收、提高收入质量作为第一位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97,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8%,比上年增长28.5%。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年内先后出台《蒙自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二条措施》、《蒙自市“兴百企、促转型”十条措施》、《蒙自市招商引资十一条优惠办法》等扶持政策,有力支持重点企业引进落地。二是服务好新增税源项目。尤其是天马医药物流、杭萧钢构、绿色石材矿山、老寨风电场以及新开工的一系列重点项目,使之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税收计划下乡镇。从今年开始,每年下达乡镇税收计划,并将乡镇税收计划完成情况与次年乡镇财政预算安排挂钩,全面调动乡镇抓税收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由税务部门抓税收到全市各单位齐抓税收的转变。四是全面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制定《蒙自市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按“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协税护税工作,形成人人是征税员、个个是宣传员的协税护税工作氛围。

2、调结构保重点,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在财政收入减收的不利形势下,要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势必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我市针对今年财政运行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科学研判形势,积极研究对策,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有力保障各项支出。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12月全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41,761万元,比上年增加83,693万元,增长52.9%。二是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全市财政供养人员11,611人,全年用于发放工资支出122,282万元,半供养人员12,004人,劳务费及补助支出10,083万元。三是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调整预算,进一步压缩各部门一般工作经费等项目专款2.48亿元,减轻市级财政支出压力。涉及社会稳定的工作经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社会稳定大局。四是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做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政府投资建设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自求平衡的项目、会造成政府债务的项目一律暂停。多方筹措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全年整合扶贫资金5.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8,832万元,其中向上争取62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淘汰黄标车。

3、惠民生促公平,民生福祉有力保障

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263,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1%。一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二是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2018年财政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市自20123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全年共安排资金346万元,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92名食堂人员工资发放,为我市有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有力保障。四是认真做好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我市出租车和农村道路营运车辆的用油量,全市累计发放成品油提价财政补贴资金996万元。五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共拨付八项社会保险基金110,077万元;兑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84万元,累计发放23,604人次,人均补助336//月,兑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12万元,累计发放94,151人次,人均补助203//月。2018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市级财政配套资金613万元,兜底保障补助资金150万元。六是认真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全年共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208.41万元,涉及农户62,628户;兑付农机购置补贴220万元,涉及农户523户。

4、推改革夯基础,财政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继续深化和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我市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单位面和资金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压缩预算单位79家。二是巩固和完善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实现市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和11个乡镇财政全供养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统发单位达120户,人员8,129人,累计发放工资88,415万元。完善政府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发放管理工作,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发放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全年发放编外人员2,097人劳务费4,119万元。三是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0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市采购计划金额4,25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86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8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四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让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重新发挥最大效益。全年收回各部门存量资金29,717万元,除部分专项资金返还单位继续使用外,其余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社会民生事业等领域。

5、重目标强应用,全面绩效管理稳步实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绩效制度体系,把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各个环节,为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今年对蒙自市2017年旅游文化产业扶持经费、蒙自市2017年工商企业发展资金等8个项目支出6,400万元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市扶贫办、鸣鹫镇10个部门整体支出39,671万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蒙自市住建局路灯大队2018年路灯、景观灯照明电费(含红河大道照明及维护)等2个项目共1,718万元资金开展绩效跟踪,对《蒙自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政策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呈现出了评价范围不断扩大,评价规模不断增多,评价模式越来越多样化的特点。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提升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率先在州内全面启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强化结果应用,出台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绩效考核挂钩。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收入方面:我市经济增长基础仍然十分薄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尚需时日,部分实体经济经营困难,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缓慢,财源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受国家减税降费影响,再加上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举步维艰。支出方面:各项调资政策出台、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推进较慢,财权事权不匹配的格局未能根本改变,我市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配套压力;财政收入减收带来可用财力大幅减少,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突出;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突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统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全市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蒙自市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59,85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37,372.26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2,484元,占总收入的1.0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056,967.32元,减少12.84%。主要原因分析:1、减少2010799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841,000.00元;2、减少213类农林水支出832,600元;3、减少229类其他支出383,367.3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643,034.62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8,656.04元,占总支出的83.02%;项目支出4,354,378.58元,占总支出的16.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655,811.89元,增加22.18%。其中:1、增加2017年拨的2010799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841,000.00元;2、增加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525,450.00元;3、增加217类金融支出200,000.00元;4、增加2299901款其他支出382,308.36元;4、减少20106财政事务支出 2,201,505.82元;5、减少213类农业水支出1,091,440.6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88,656.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2,704.91元,增加30.80%,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4,378.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6,893.02元,减少7.57%,主要原因分析:120106财政事务支出减少1,925,3302206类科学技术支出增加20,000.00元;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5,436.98元;4、增加2010799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841,000.00元;5、列入项目支出经费都是日常工作经费,故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44,373.4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6%。与上年对比增加4543949.11元、增加23.18%,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2017年拨的2010799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841,000.00元;2、增加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525,450.00元;3、增加217类金融支出200,000.00元;4、减少20106财政事务支出 2,201,505.82元;5、减少213类农业水支出1,091,440.6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62,4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8,961,402.14元、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241,004.96元、项目支出3,760,01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其中:办公费支出2,206.00元、水费支出1911.6元、邮电费180.00元、差旅费2,070.00元、培训费1,667.40元、公务接待780.00元、奖励金9,900.00元、生活补助85.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2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95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04,273.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900.00元、办公费17,450.00元、水费4,568.00元、邮电费20.00元、差旅费910.00元、劳务费3,620.4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00元、抚恤金161,314.00元、专有设备购置5,5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其中:办公费5,114.02元、 印刷费10,920.00元、不费2,527.08元、电费1,468.98元、差旅费10,866.5元、租赁费25,158.80元、会议费1,996.00元、培训费350.00元、公务接待费6,076.00元、劳务费6,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272.6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4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200,00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100.00元元,支出决算为78,178.61元,完成预算的9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预算为47,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170.31元,完成预算的98.2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1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08.3元,完成预算的99.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921.39元,预算数与决算数相差1.16%,无主要原因,属于正常范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489.03元,下降1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827.33元,下降2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38.3元,增加29.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和接待次数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70.31元,占59.06%;公务接待费支出32,008.3元,占40.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70.3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170.3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扶贫下乡、去各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008.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008.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访人员餐费及住宿费、年底做决算乡镇人员就餐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9,968.58元,与上年数8,656,899.84元相比减少616,931.26,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60,068.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2,931.59元、对个人我家庭补助支出21,155.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813.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蒙自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3,012,037.93元,其中,流动资产2,226,338.95元,固定资产30,783,697.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09,619.9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471,044.93元,固定资产增加61,02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减少2,001元,无形资产增加1,601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693,957.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600,2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443平方米,账面原值541,382.9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4,005.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74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74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801111



附件【蒙自市财政局(上报)201908220241148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