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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14348/2018-0449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1434201000     

  

  第一部分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安监局担负着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负责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负责加强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报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与竣工验收。

  (9)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参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参与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和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3)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4)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蒙自市安监局上下始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市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负重前行,同心勠力、众志成城,为推动蒙自实现“二次跨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党建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全面推进。

  2.以创城固卫为抓手,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得到提升。投入创城固卫资金3万余元,制作宣传专栏2块,各种泊牌58块,解决玉皇阁社区创城固卫工作经费1万,为创城固卫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投入“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资金28.14万元,精准扶贫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得到落地落实。召开业主工作会议1次,与9户非煤矿山、41户危险化学品、13户工贸企业、1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安全目标责任状。

  5.重点工作得到强力推进,已完成达标保留非煤矿山1座、改造升级非煤矿山11座、整合重组非煤矿山1座(5整1)、淘汰关闭非煤矿山5座,整合重组绿色非煤矿山建设有序推进。

  6.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全市纳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监管的在生产企业131家,已100%完成“一企一标”备案和自查,企业自查隐患总数累计6813条,已100%完成整改。三项检查(政府检查、部门检查、专家检查)率为121.37%。由于工作措施有力,2017年初获得省安监局表彰奖励。

  7.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有力,完成国务院综合督查3次,省级明查5次、暗访2次,州级综合督查2次,并在国务院督查工作中得到了肯定。

  8.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入资金26.68万元,组织专家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建筑施工等领域65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191条,及时整改1191条。

  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0户次,查出一般隐患97条,及时整改97条。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6户次,共查出隐患535条,及时整改535条。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3户次,共查出隐患74条,及时整改74条。监督检查粉尘涉爆企业57户次,共查出隐患285条,及时整改285条。监督检查涉氨制冷企业3户次,共查出隐患33条,及时整改33条。累计监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户134户,共查出隐患214条,及时整改214条。

  10.职业卫生监管得到加强,劳动环境得到改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4家,查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146条,及时整改146条。组织216家企业完成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工作,20户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备案。

  11.严格行政审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审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延期换证申报材料10份/次。换发(延期)新安全生产许可证3户,组织专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1户/次,对两户非煤矿山企业组织的竣工验收活动及验收结果进行了监督核查。换发(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户。组织停工停产的蒙自矿冶公司环保科技分公司等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蒙自市凌正建筑用白云岩矿等6户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节后复工复产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给予复产。

  12.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举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6期,240人参加了培训。积极开展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咨询日活动,设置咨询台55个,展出展板273块,接待咨询群众6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91850份。投资11万元,订制安全生产宣传手提袋15000个、扇子11000把、宣传折页5000份、《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各10000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读本4000本,在天源大酒店高楼显示屏幕打出安全生产户外广告3条,并进行为期1个月的滚动播放。在《云南经济日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投资5万元,在《红河日报》开设安全生产特刊1期,对安全生产宣传月及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深入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及咨询日活动。26家单位设置咨询台26个,展出展板124块,接待咨询群众32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400人,发放宣传资料7万份。

  13.加强应急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督促35家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备案。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场次,参加演练人数 3000次,动用装备 4台次,出动车辆数16辆,投入经费3万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值班表。

  14. 加强应急管理,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年内督促35家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备案;共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4场次,参加演练人数 3000次,动用装备 4台次,出动车辆数16辆,投入经费3万元;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将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报上级部门。

  15. 依法行政,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准执行,并报州安监局备案。对全市发生的8起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收缴事故罚款150.04万元。

  16.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10期;邀请州法制办彭希俊老师为乡镇安监站站长、全局干部职工举办安全生产执法培训班1期;组织15名领导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网络培训,完成必修课时,按时结业。制定出台了《蒙自市安监局绩效督查考核办法》,为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奠定了基础。

  17.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领导班子成员不到位,执法工作人员缺位现象较为严重。突出表现在局领导班子成员长期被抽调参加市重点工程建设,执法工作人员长期被抽调参加扶贫工作。

  (2)职业危害防治基础薄弱。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不足,严重影响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管。

  (3)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紧张。由于检查范围广、时间长、频次多,导致经费开支较大。虽然市人民政府每年都预算下拨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还是远远满足不了各项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4)安全生产无执法车辆,导致安全生产监管业务难于开展。目前,我局有应急车辆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监管工作用车都是从平台调用,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平台调车的不满足性,严重制约着监管业务的开展。

  18.工作建议

  (1)随着监管业务的增加,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给予市安监局增编至30人编制,并解决人员问题。

  (2)建议市人民政府全额返还安监局上缴的罚没款,用于乡镇安监站经费保障、购买专家服务以及弥补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不足。

  (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第四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第十八款“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提出“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以及《红河州安全生产规划(2016-2020年)》第四条“实施七项重点工程”第五款“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第二项“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装备建设”提出 “保障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 的规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云政发[ 2017]22号)、州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同意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执法机构,并参照公安标准进行保障的依据,建议给予市安监局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执法专用车2辆;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公用经费参照公安机关标准进行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744,96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4,965.85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8.96%,增收756,257.22元,增收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专项拨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资金150,000元,市级财政追加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咨询服务费100,000元,在职在编职工提高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及年终奖金等增收385,415.05元,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收入120,842.1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845,110.50元。其中:基本支出4,071,418.33元,占总支出的84.03%;项目支出773,692.17元,占总支出的15.97%。比上年同期增长31.48%,增支1,160,127.4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在职在编职工提高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及年终奖金等增加支出385,415.05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037.20元;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印刷费增支108,205.70元,新增咨询费(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服务费)266,800元,新增租赁费60,000元,市政府平台租车费增支29,061元,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其他商品和服务增支31,608.4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1,418.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08%,增支1,011,926.23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在职在编职工提高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及年终奖金等增支385,415.05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037.20元;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增支6,484.75元、印刷费增支11,058.40元、新增咨询费(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服务费)266,800元、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等工作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30.83元。

  2017年度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49%,人均支出90,874.28元(含协管员4人、公益性岗位1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51%,人均支出33,261.05元(含协管员4人、公益性岗位1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3,692.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69%,增支148,201.17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户外广告及场地租用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督查工作增加办公费用和提高出差人员报销标准支出所致。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是:办公费94,659.40元,印刷费97,147.30元,邮电费8,391.22元,差旅费79,452.50元,租赁费60,000元,劳务费(协管员劳务补助费)24,300元,市政府平台租车费38,661元,支付挂包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121,000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支出179,540元。具体开展工作情况是:(1)已完成达标保留非煤矿山1座、改造升级非煤矿山11座、整合重组非煤矿山1座(5整1)、淘汰关闭非煤矿山5座,整合重组绿色非煤矿山建设有序推进;(2)全市纳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监管的在生产企业131家,已100%完成“一企一标”备案和自查,企业自查隐患总数累计6813条,已100%完成整改。三项检查(政府检查、部门检查、专家检查)率为121.37%。(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有力,完成国务院综合督查3次,省级明查5次、暗访2次,州级综合督查2次;(4)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0户次,查出一般隐患97条,及时整改97条;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6户次,共查出隐患535条,及时整改535条;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3户次,共查出隐患74条,及时整改74条;监督检查粉尘涉爆企业57户次,共查出隐患285条,及时整改285条;监督检查涉氨制冷企业3户次,共查出隐患33条,及时整改33条;累计监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户134户,共查出隐患214条,及时整改214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5,1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31.48%,增支1,160,127.4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在职在编职工提高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及年终奖金等增加支出385,415.05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037.20元;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印刷费增支108,205.70元,新增咨询费(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服务费)266,800元,新增租赁费60,000元,市政府平台租车费增支29,061元,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支31,608.4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01,091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1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3人1-2月份的退休金支出31,082.60元(9-12月由市社保中心发放);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037.20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333,89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5%。主要用于保障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1,995,186.5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59,306.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协管员劳务补助费)29,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380元(奖励金和独子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91,00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0,897.65元、印刷费26,772.30元、咨询费(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服务费)266,800元、手续费70元、邮电费7,212.65元、差旅费46,572元、公务接待2,740元、劳务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补助费)1,857.65元、其他交通费用(市政府平台租车费)9,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85.75元。

  (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527,710.6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6,742.10元、印刷费42,000元、、差旅费44,412.50元、租赁费(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户外广告及场地租用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55元,公务接待2,740元、劳务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补助费)1,857.65元、其他交通费用(政府平台租车费)29,06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540元(付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121,000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支出179,540元)。

  (4)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319,994.56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87,884.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3,305.05,其中办公费52,705元、印刷费39,433.40元、手续费61元、邮电费11,572.53元、差旅费1,120元、公务接待15,559元、劳务费(协管人员劳务补助费)95,042.35元、工会经费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361.77元(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支出160,400元、在《云南经济日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支出50,000元、补助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45,000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支出96,961.7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05元(奖励金和独子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各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704元,完成预算的3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405元,完成预算的5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99元,完成预算的1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公务车用车上年进行大修后,今年运行正常未出现较大维修支出,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于预算数49,595元;二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接待工作中遵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执行接待标准,故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81,701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445.94元,下降4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726元,下降5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80.14元,增长30.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公务车数量比上年减少3辆,加之公务车运行正常未出现较大维修支出,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支66,726元;二是今年7月份以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国务院、省、州安监督查组多次到我市进行督查工作,我局本着严厉行节约的原则,在接待工作中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执行接待标准,开支接待费18,299元,比上年增支4,280.14元,共接待21批次290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405元,占73.37%;公务接待费支出18,299元,占26.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4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4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对蒙自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业商贸、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企业,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监管公务用车,开支所需车辆燃料费25,400元、维修费18,870元、过路过桥费1,650元、保险费4,485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9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29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国务院、省、州安监督查组到我市进行督查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接待21批次290人次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831.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4倍,增支838,040.2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单位“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和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工作相关费用等增加支出所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3,602.65元、印刷费66,205.70元、咨询费(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费)266,800元、手续费131元、邮电费18,785.18元、差旅费47,692元、公务接待18,299元、劳务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补助费)126,400元、“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支出160,4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政府平台租车费)9,600元、在《云南经济日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支出50,000元、补助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45,000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支出44,915.9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022,065.78元,其中,流动资产241,630.05元,固定资产1,780,435.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70.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8,758.97元,固定资产增加121,5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8,26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度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对2017年度预算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在工作中细化了绩效评价指标,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2017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017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评内容及标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局《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评内容及标准》,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等四个方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更加细化。

工作实施过程中明确评价程序:评价分单位自评、财政评价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通过预算绩效评价自评,确保自评质量;对照绩效评价各项指标逐条逐款进行核查、记录、调查、打分,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复印整理,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做好工作底稿,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并对照问题逐一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017年,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本局通过预算绩效试评价工作,准确编报预算和绩效目标,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在预算执行中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同时,预算支出按进度进行,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聘请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对辖区65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复查,支付专家咨询服务费266,800元,市财政仅安排100,000元,缺口资金166,800元;按照中央、省、州、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本局使用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工作资金,支付挂包帮扶冷泉镇小新村委会机可村、黑沙吉村建档立卡贫困户61户产业扶持发展资金121000元,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为挂包帮扶4个自然村党支部活动室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160,400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市安委办、安监局日常办公及下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支出,仅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反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工作支出,仅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反映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434201111

详见附件:



附件【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1021113440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