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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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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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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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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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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1000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起草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艾滋病中、长期防治规划及有关措施、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全民普及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健康增长率和行为干预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及相应对策,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蒙自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蒙自市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定投入,经费保障到位。2017年,蒙自市卫计系统年初共获得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171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1.13万元,项目支出635万元。市级财政预算资金比2016年度的9095.05万元,增加2621.14万元,增长28.82%。各项专项和配套经费及时到位,2017年度按照各项目要求,共安排计划生育专项经费203.24万元,比2016年度的176.89万元,增加26.35万元,增长14.9%。截止2017年9月,市级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2、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措施有力。制定出台了《蒙自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蒙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蒙自市卫生局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和调整服务价格的通知》《蒙自市2017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指标》等改革方案。实施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能力提升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健康水平逐步提高。二是积极推动医联体建设。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市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三是实施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扩大分级诊疗试点,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3、加强监管,保障用血安全。大力宣传志愿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到9月底,全市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人数达6493人次,献血量达到206.89万ml。血科主任参加的血液工作会,规范了血液的发放、使用、储血点条件、职责、收费等,对全市用血机构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全市用血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后,加强对输血质量、保障输血安全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4、突出重点,建和谐平安医院。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的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遇医疗纠纷时由相关部门按照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处理。2017年1-9月共接待医疗纠纷30起,其中已调解27起,正在调解3起。开展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及行业作风建设学,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与派出所共同建立警务室,建立监控系统,与保安公司签订了安保合同,实行定岗定员制度。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共有19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完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2017年共有四家医疗机构(文澜镇卫生院、草坝镇卫生院、多法勒卫生院、新兴医院)被命名为“平安医院”。
5、建管并举,稳推项目实施。涉及重点项目建设2个,即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工程。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占地53.2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23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费用),建设内科、感染科、急诊科大楼各一幢及相关附属设施,于2016年3月1日开工,目前,完成投资5.07亿元, 3.15亿元贷款资金已到位,项目主体封顶,进入装饰装修及其他分布分项工程,施工已经接近尾声,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位于北京路北延线,占地面积110.705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6749万平方米,总投资8047万元,于2016年6月开工,目前,完成投资5467万元,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和融资。
6、规范采购行为,有效降低就医费用。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进行采购。认真开展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阳光交易及“两票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编制药品采购, 2017年1月-10月30日网上采购药品1327.57万元。
7、严密部署,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完成新安所中心卫生院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前期申报准备工作,等待验收。二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蒙自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目前有170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123507人, (其中:建档立卡户34056人,重点人群50261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62人,普通人员38928人)。三是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市城乡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1.76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6.82%。设立的149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内容705次,乡、村两级共组织健康知识讲座553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30次。0-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10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在9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3.81%。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共计9种814 例,发病率: 189.44/10万,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全市老年人32687人,1-9月健康管理人数14143人,健康管理率为43.26%。纳入国家重精系统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81人,已完成任务数。治疗管理肺结核病人54例,登记管理率达100%。
8、紧盯目标,抓实妇幼健康。一是结婚登记人群自愿婚检率达到 78.54%(任务75%),为1504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任务数1500对),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8095人(任务数8000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30%(任务数为99%)。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 23.46/十万(任务数为0);剖宫产率为33%(任务数为30%)。婴儿死亡率为5.4‰(任务数为7‰)。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筛查率达到86.24%(任务数8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5.1%(任务数85%)。二是已婚育龄妇女非意愿怀孕保护率73.15%、生殖健康服务率98%,均达到要求。三是乡镇卫生院、村级均配有专职药具管里和发放人员, 1-10月共免费发放避孕套40400只,口服避孕药11000板,避孕栓190盒,外用药膜 1210本,外用凝胶300支,节育环2820套,金额共计106599.2元。全年药具应用率达90 %以上。
9、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能力。一是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全市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9种814 例,发病率: 189.44/10万。二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时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及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和处置工作。截止9月,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12年7月启动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13年5月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取得省级示范区称号。2017年2月开始再次申国家级示范区创建,6月中旬通过省级初评。四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饮用水设施建设实行“三同时”,1-9月,共采集监测水样114件,合格83件,合格率72.8%,(考核标准要求为高于60%)。任务数106件,完成率107.5%。
10、措施有力,强化行政执法。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检查、总结。制定了《2017年度蒙自市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蒙卫计发[2017]123号)、《蒙自市卫计局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蒙卫计发[2017]144号)、《蒙自市卫计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蒙卫计发[2017]150号)等工作计划,将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科室与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内部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及群众健康。一是做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11、创新推进,防艾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以实施综合示范区项目为基础,扎实推进“一地一策”等国家级示范市创建工作,探索防艾工作新举措新途径,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歧视,疫情得以有效控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
12、规范服务,抓实计生工作。在贯彻执行州级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工作中,坚持依法管理,围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的方针,切实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力度,使现行生育政策得到落实,为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为止,人口出生率为9.1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54‰,计划生育率为88.3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3.13%、优选节育率77.40%、避免已婚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保护率为73.07%,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得以顺利实施,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13、压实责任,承接“六项任务”。一是关注民生,助力脱贫攻坚。争取项目资金100.13万元,帮扶44户贫困母亲326人发展种养殖业,打造省级群众自治示范镇3个、流动人口示范协会组织2个;在西北勒乡试行“计生协+金苹果合作社+农户”三加模式帮扶贫困母亲发展立体种养殖业,将带动450户2086人发展苹果1万余亩。二是多措并举,做强关怀服务品牌。协调爱心企业,整合资金20余万元,慰问留守儿童338人次,失独老人650人次、贫困流动人口170人次,看望原任计生干部50人次,组织农技培训117人次,开展“穿新衣送祝福—温暖山区失独老人”、“粽情端午•相约5.29”等关怀服务活动400余人次。三是拓展途径,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走访69个村组(社区)261户群众,开展宣传30余场次、发出各类宣传册近10万份,各级媒体采用信息90余条。四是进村入户,抓实生殖健康服务。到13个优生意识淡薄村寨,开展义诊服务500余人,免费优生检查97对,发放计生用品500盒,宣传品1.7万份;邀请“全国三八健康使者万里行”妇科专家为300余名乡镇女性送去健康知识,专家现场坐诊67人。
14、因地制宜,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特殊引才政策、拴心留人政策、人才培养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制定《蒙自市卫计局留人政策实施方案》,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二是完成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及毕业生就业安置任务,按照2017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的要求,我局完成4名医学生的免费培养工作;完成2名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就业安排工作。三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度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制定了《蒙自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蒙自名医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并组织实施。
15、健康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开展健康扶贫。制定《蒙自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蒙自市卫计局健康扶贫工作方案》、《蒙自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蒙自市百名医生进基层及农村巡回医疗工作方案》、《蒙自市医疗卫生市乡村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蒙自市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总计收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户6万人,其中脱贫救治不脱策30742人,未脱贫33922人,核准患病家庭2485户,核准患病人员3585人。(其中大病救治409人、慢病1134人、重病兜底9人、其他2108人,已救治849人,累计救治903人次。二是开展卫生村建设。在朵古村开展健康扶贫建设“清洁村庄”,开展健康教育讲座3次,共入户宣传1440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余种84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板,奖励物资3000余元,被子、床单84套。三是开展“人畜混居清零行动”。今年7月开始“清零行动”工作以来,共有129户人畜混居实现了分离(冷泉49户、芷村21户、老寨17户、西北勒12户、鸣鹫12户、水田11户、期路白7户、文澜镇分离0户)。
16、多措并举,服务流动人口。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公安、教育、人社、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流动人口工作。与省内外流入我市流动人口比较多的40个县市签定流动人口“双向互动管理协议书”,全市15个社区和3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站,从社会招考160人作为管理中心和社区(村)居委会专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在11个乡镇、15个社区、86个村(居)委会、市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市婚姻登记处、平安驿站及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等主要场所设置流动人口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栏、资料发放点及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200余处。配合计生协会,对全市流动人口和留守家庭(留守儿童 ,留守妇女)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共慰问贫困流动人口和三留人员394人,发放被子、书包等生活用品折合人民币3636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分别是:
1.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3.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4、蒙自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5、蒙自市健康教育所
6、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蒙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蒙自市人民医院
9、蒙自市中医医院
10、蒙自市文澜镇卫生院
11、蒙自市文澜镇十里铺卫生院
12、蒙自市文澜镇多法勒卫生院
13、蒙自市文澜镇红寨卫生院
14、蒙自市新安所镇卫生院
15、蒙自市雨过铺镇卫生院
16、蒙自市草坝镇卫生院
17、蒙自市西北勒卫生院
18、蒙自市期路白卫生院
19、蒙自市老寨卫生院
20、蒙自市冷泉卫生院
21、蒙自市水田卫生院
22、蒙自市鸣鹫卫生院
23、蒙自市芷村卫生院
24、蒙自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蒙自市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4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54,555,61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31,528.59元,占总收入的25.6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03,596,221.06元,占总收入的72.7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827,867.5元,占总收入的1.59%。与上年对比增加54,838,781.2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投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青少年健康发展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补助、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补助、单位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96,317,428.75元。其中:基本支出457,515,230.04元,占总支出的92.18%;项目支出38,802,198.71元,占总支出的7.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3,087,661.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基本药物支出、购买设备支出、疫苗接种人数、医疗业务成本支出、创城固卫工作经费、中医药专项经费使用,用于人才培养、专用设备采购及重点科室建设,蒙自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建设工程款、乡镇卫生院工程款支付等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7,515,230.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172,736.6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基本药物支出、购买设备支出、医疗业务成本等支出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02,198.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4,925.19元,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补助、中医药专项经费使用,用于人才培养、专用设备采购及重点科室建设支出、蒙自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迁建项目工程款及乡镇卫生院工程款支付、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计划生育专项经费资金等支出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补助209,416.80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支出1,027,633.00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支出1,829,600.00元、公立医院补助7,165,200.00元、其他公立医院补助3,200,000.00元、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0,000.00元、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支出150,000.00元、设备支出520,000.00元,重点科室建设支出80,000.00元,迁建项目支出工程款2,000,000.00元、村级宣传员补助支出732,061,60元、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203,915.71元、卫计局业务费101112.94元、新农合工作经费1335.0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经费4,821.00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成经费88,920.00元、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经费360,000.00元、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00,000.00元、创城固卫工作经费150,000.00元、第二人民医院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33,592.00元、第三轮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232,659.80元、艾滋病补助经费15,090.00元、精神病人住院费350,000.00元、麻风病防治经费10,000.00元、慢性病非传染性综合防治示范市建设经费12,911.00元、出生缺陷预防工程补助30,000.00元、精神病人防控经费146,535.07元、计划免疫经费10,156.00元、奖优免补及三项制度工作经费26,388.78元、人口与计生统计及抽样调查工作经费35,216.00元、宣传员绩效奖励经费97,193.40元、计生优质服务生育关怀活动经费31,166.10元、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经费50,000.00元、宣传教育经费63,648.40元、三为主工作经费80,000.00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资金1,917,500.00元、农村妇女增酸经费5,500.00元、孕前优健康检查经费19,500.00元、计生特殊家庭项目资金121,300.00元、卫生村整治经费65,985.00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86,887.04元,流动人口动态点监测的经费支出6,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97,74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73%。与上年对比增加4,865,364.4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基本药物支出、疫苗接种人数、中医药专项经费使用,用于人才培养、专用设备采购及重点科室建设,蒙自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建设工程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补助市医院等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86,82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6,739.1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315730.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47,875.2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14,538.77元、死亡抚恤281,946.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9,910,9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142,140.6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229,244.67元、综合医院21,113,483.44元、中医(民族)医院2,538,300.71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6,326,534,96元、城区社区卫生机构2,844,725.52元、乡镇卫生院22,899,378.9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603,330.80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032,562.15元、卫生监督机构2,299,329.95元、妇幼保健机构18,040,367,.2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35,775.23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883,976.45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73,783.5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219,546.38元、计划生育机构956,961.32元、计划生育服务662,458.26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81,020.13元、食品安全事务20,000.00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000.0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30,628.99元,支出决算为917,301.92元,完成预算的59.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7,385.82元,完成预算的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916.1元,完成预算的20.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开源节流,践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9,425.10元,增长3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3,195.2元,增长7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770.10元,下降55.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240,000.00元,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践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7,385.82元,占89.11%;公务接待费支出99,916.1元,占10.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7,385.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0,00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计划免疫、鼠疫项目工作需要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7,385.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916.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91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573.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1,709.66元,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中单位本着开源节流,践行节约,降低各项公务支出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产总额1,138,292,316.16元,其中,流动资产362,644,712.84元,固定资产307,543,892.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45,960,892.76元,无形资产22,016,663.87元,其他资产126,153.8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485,860.9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7,435,321.34元,固定资产增加12,362,099.39元,在建工程增加206,710,545.85元,无形资产减少151,462.95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34.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反映实行归口管理和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支出。
行政运行(2100101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综合医院(2100201款):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2100202款)反映卫生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100399款):反映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乡镇卫生院(2100302款):反映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款):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款):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妇幼保健机构(2100403款):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款):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款):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得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2100716款):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虹生育机构的支出。
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款):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食品安全事务(2101016款):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款):反映除上过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1111
详见附件:
附件【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