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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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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雨过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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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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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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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2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全镇财政预算支出964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4.5亿元,增长10%。人均纯收入12707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6.4亿元,完成任务数16亿元的102.5%;招商引资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0.2亿元,完成任务数10亿元的102%。
全力抓好蒙自市农业提升“81111”工程。围绕抓好农业产业规划布局,致中农业科技、顺毅肉鸡养殖、晟滇滇果种植等一批龙头企业引领示范明显,天赐生态农庄项目顺利签约。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对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集镇灯光亮化工程、仁和村泵沟工程、蚂蝗塘村内道路修缮工程、观音至芦槎冲、新寨至新瓦房道路、新寨至仁和村道路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全年粮食种植面积52000亩(其中:大春粮食面积38500亩, 总产1351.9万公斤,小春粮食13500亩,产量148.1万公斤),总产1500万公斤,与去年1301.1万公斤相比增产粮食198.9万公斤,增产3.26%,完成计划1500万公斤的100.0%。完成冬农开发面积13850亩,完成计划的100%,产值达2780万元。全镇大牲畜存栏2059头,完成100% 其中牛存栏2051头,完成100.01% 肉牛出栏1142头,完成100.2% ;生猪存栏63782头,完成100.02% ,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3460头,肥猪出栏94401头,完成100%,出栏仔猪278640头;羊存栏1875只,完成100% ,羊出栏200只,完成100.3%;家禽存栏125312只,完成100.05% ,家禽出栏311135只,完成100.03%;肉类总产量8196.7吨,其中猪肉7431.5吨、牛肉195.5吨、羊肉6.54吨、禽肉563.2吨,完成100.08%;禽蛋产量410吨,完成100%;牛羊奶产量5吨,完成100%,畜牧业产值1.39亿元。鼓励扶持规模示范养殖,发展规模养殖场4户,禽规模场1户,猪规模养殖场3户。积极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出证率100%,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调出省外畜耳标佩戴率100%,建立检疫申报点1个;
大力推进5+5+2金融改革信贷工作。开展6个村委会53个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完成公示5个村委会,45246农户,32386地块,36977.3亩面积。目前雨过铺村正处于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阶段,总合同份数1384份,已签订409份。全镇种植业保险投保面积6300亩,收保费11150.04元;全镇申请高原特色农业扶持贷款334户,申请贷款资金2692万元,实际信用社发放贷款208户,贷款资金1085万元。对全镇高原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给予了资金保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完成流转面积有0.66万亩;
发展壮大第三产业。把第三产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依托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红河综合保税区,发展壮大雨过铺创业产业园区,物流、人力、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加速成长,雨过铺创业孵化园区、蒙自鑫海物流有限公司等一批项目逐渐发展壮大。
坚决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共开展各种科技培训和现场示范42场次,培训农民6732人次,印发各种资料9000份。及时把各类种粮补贴、种子补贴、小麦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发放到农户手中,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有1093户3901人受益;兑付长桥海库区土地淹没补偿款,补偿农户486户计293528.08元,补偿集体户9户计167141.42元。在贯彻执行支农惠农政策上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完成雨过铺镇古城、米汤寨、柒零村移民生态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储备项目资金3000余万元。
2、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雨过铺镇商贸物流特色小镇、大牲畜交易市场、集镇提升改造、永宁彝族文化特色小镇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搞好“两区”协调服务,配合做好综保区一期基础设施附属工程、经开区科技孵化园、云南能投综保区产业园项目建设。开展蒙自市鸡羊高速(机耕便道)、滇南中心城市现代有轨电车、中国人民解放军七八三00部队3203工程铁路专线、安南邑公路、蒙自市绕城高速新鸡段(新安所至鸡街)、红河大道与天马路交叉口绿化项目、骏风皮卡项目等12个重点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签订永久用地面积1680.2873亩,投资200万元的雨过铺镇天马路、红河大道两侧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80万元的永宁村旅游厕所建设工程已经建设完工。投资135万元的永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年底完工。
3、统筹协调民生工作,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与红河以恒、云南腾飞等企业沟通协调,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人。全民素质教育统筹推进,义务教育稳步提升,教育综合改革成效凸显,云南育才文武学校、童鑫小学、新光幼儿园等一批民办学校快速健康发展,加大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力度,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期1050人次。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设置镇卫生院中医门诊,切实抓好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在蒙自市“爱我中华•庆端午”龙舟比赛中1支参赛队分别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4、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不断夯实小康社会基础
自全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启动以来,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经工作,我镇对2014年、2016年已脱贫的338户100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通过前期摸排的490户档外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摸底调查。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继续加强产业扶持。根据各村的资源和自然条件优势,通过种苗免费供给、技术上门指导等措施,集中扶持经济林果产业。二是贫困户的精准识别。雨过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努力做到贫困人口“应识尽识,应纳尽纳”。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入户摸底工作。2017年新识别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户25户,均已制定了因户施策工作方案。
5、有序推进“七改三清”,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雨过铺镇确定了“一年出示范、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的“一二三”工作思路,探索实践了“把握三个环节”、“突出三个重点”、“创新三个机制”的“三个三”工作模式,强势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把握三个环节:把握党政负责这个首要环节、把握部门联动这个重要环节、把握群众参与这个关键环节。突出三个重点:突出宣传氛围营造、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突出农村环境整治。创新三个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创新考核机制。由12名镇党政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全镇6个村委会、26个自然村、56个村民小组的综合整治工作,实行镇党政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制度。配备12名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配发价值3万元的6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巡逻电动车,发放占道经营整改通知书1100余份,运输车辆覆盖通告200份,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占地通知书160份。配备保洁员26名,共督促整改环境卫生问题100余个,清除垃圾50余吨。由镇党委书记任街长、河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分区街长、区域河长,负责集镇和辖区内水域人居环境整治并实行挂图作战。组织1000余人次安排推土机挖机35辆、清运车辆200车次。拆除纳瓦寨、观音上下寨段违法建筑50户3632㎡、广告牌52块,完成立面改造3000㎡。设立村组保洁员124名,坚持每周不低于两次卫生大扫除,做到垃圾“三天一清”。投入200余万元完成安装自来水管5000米和500户农户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实施易地搬迁项目拆除重建贫困户126户,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重建421户,危房改造上报126户。
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镇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重点的系列活动:一是开好“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民主评议党员。二是督促支部开好“两学一做”主题讨论会,两个季度以来,每个支部都按时按质完成了主题讨论,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都到了提升,集体意识得到加强。各支部还结合创文明城市,党员模范先行,开展了义务劳动。三是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建党96周年之际组织党员参加镇党委举办的党章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工作制度。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各支部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从目标要求、内容、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来确保落实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开展,真正做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
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活动。对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了整顿。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三会一课”、“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工作集中整治。围绕“打造红色堡垒、搭建沟通平台、延伸党建触角、致力服务园区”的党建工作思路,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在雨过铺村和永宁村创建党代表工作室。新建永宁村米汤寨党员活动场所1个。以党员引领推动脱贫攻坚,建立“机关党员+村干部+贫困户”的“二对一”帮扶机制和农村党员干部挂牌亮身份。将“蒙自雨过铺镇创业孵化园区”创建作为发展平台,稳步推进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工作。
7、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落实,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治理“为官不为”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活动,围绕“突出主线•推动三转”工作内容及成效,进行全方位督查,查摆各村委会、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点工作不力的问题,纠察整治“四风”问题及不作为、乱作为、纪律散慢、服务生硬、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严肃问责并形成常态。
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理念,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切实抓好防汛抗旱、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定团结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扎实推进法治雨过铺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强化农村联防联治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新成效。加强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加强重点地区治安环境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各村基层组织和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今年社会治安总体形势,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红河工业园区的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维稳信访安保工作要求,明确包案领导、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化解工作责任部门,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着力处理信访重点人员信访事项,认真实施零报告制度,坚决做好稳控工作。 ““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召开期间,雨过铺镇严格落实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包保责任制度,重视情报信息的收集,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研判和分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深入推进依法治镇工作,6个村委会中已有1个村委会申报并被评为州级民主法制村、4个村委会申报并被评为市级法制村。全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35起,调解成功221起,成功率达94%,兑付以奖代补20件,金额7600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各种社会矛盾纠纷7起,已调处7起;接到来信来访72件次,同比减少5件次,降低 20%。全镇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事件,完成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3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财政所;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事业单位用车2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18,209,03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09,039.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收入同期减少4353528.32元,减少率占19.3%,收入情况相对较为稳定,分析主要减少的原因为2016年部分项目结余结转问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21,716,155.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8,251.83元,占总支出的58.57%;项目支出8,997,903.83元,占总支出的41.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同期增加9263555.24元,增加率占74.39%,主要原因为加快了2016年部分结余结转项目资金的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18,251.83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增加414306.41元,增加率占3.3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7,903.83元。与上年对比100%增加,主要原因为2016年项目的结转结余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66,155.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12402600.42元增加9263555.24元,占74.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6,83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9%。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1,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
5.教育(类)支出123,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
6.科学技术(类)支出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9,64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7,82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3,36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844,26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9%。
12.农林水(类)支出3,317,77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1%。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较2016年对比情况如下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7,900元,支出决算为415,198元,完成预算的10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258元,完成预算的7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940元,完成预算的113.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镇改区建设,征地及项目工作开展较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65元,增长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975元,下降3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43,040元,增长14.1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58元,占16.2%;公务接待费支出347,940元,占83.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2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7,9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7,9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3,688.39元,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1000元对比增加1652688.39,占88.3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资产总额64,111,087.89元,其中,流动资产61,448,785.29元,固定资产2,628,30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48,093.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316,824.12元,固定资产增加211,2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2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雨过铺政府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6.95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再评价各项指标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雨过铺政府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程度较高;资金结转结余较大;政府采购执行较好;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及时;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较好;在职人员控制较好。但也存在未设立预算管理目标;“三公经费”较之2016年较高;固定资产管理不足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与预算相关单位比较大幅节约,但由于我镇人员部门较多,镇改区建设,征地及项目工作开展较多,导致2017年实际支出超出1.72万元。
预算单位 |
雨过铺镇 |
文澜镇 |
新安所镇 |
草坝镇 |
芷村镇 |
期路白乡 |
预算合计 |
39.79 |
118.22 |
80 |
83 |
82.5 |
65 |
预算单位 |
鸣鹫镇 |
老寨乡 |
冷泉镇 |
水田乡 |
西北勒乡 |
|
预算合计 |
105 |
80.58 |
51.33 |
79.3 |
55 |
|
三公”经费与预算单位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201111
详见附件:
附件【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