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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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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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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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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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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55301000
第一部分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职能是:1、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执勤,维护市区和公路沿线的治安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负责道路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3、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和道路网络进行科学研究及规划设计。4、维护政治、商贸、文体大型群体性活动的交通秩序。5、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围绕大队的各项职能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交通保卫任务及红河州建州60年大庆的多项保卫工作。对多个路口进行了交通设施改造,重新设置施划交通标志、标线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规范了交通参与者的部分不文明行为。处理了全市发生的几千起道路交通事故。对全市几十万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进行规范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单位(包含各乡镇)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47辆,在编实有车辆6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32,758,49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58,498.3元,占总收入的87.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21%。与上年对比减少1,081,700.00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41,783,899.29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3,599.85元,占总支出的38.76%;项目支出25,590,299.44元,占总支出的61.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00.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93,599.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公务员工资、增加协管员人数经费、五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90,299.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7.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了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1,895.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8%。与上年对比增加709.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公务员工资及增加协管员人数经费增加,交通路口改造项目经费、城市交通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类)支出30,703,14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3%。主要用于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8,7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民警养老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0,000元,支出决算为611,778.26元,完成预算的4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6,419.26元,完成预算的4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59元,完成预算的39.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年初预算了车辆购置经费,实际没有购置车辆;2、大队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勤务,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6,632.75元,下降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6,668.75元,下降3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36元,增长39.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年初预算了车辆购置经费,实际没有购置车辆;2、大队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勤务,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6,419.26元,占94.22%;公务接待费支出35,359元,占5.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6,419.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6,419.2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61辆。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35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35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9,889.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2%,主要原因分析协勤人数增加工资支出增加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60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支付协勤人员工资546.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66万元,其余60.02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水电、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6,554,047.14元,其中,流动资产1,681,020.03元,固定资产19,983,610.49元,在建工程34,569,828.62元,无形资产319,58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486,525.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970,831.27元,固定资产增加3,905,072元,在建工程增加34,569,828.62元,无形资产减少17,54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交通保卫任务及红河州建州60年大庆的多项保卫工作。对多个路口进行了交通设施改造,重新设置施划交通标志、标线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规范了交通参与者的部分不文明行为。处理了全市发生的几千起道路交通事故。对全市几十万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进行规范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单位(包含各乡镇)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55301111
详见附件:
附件【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