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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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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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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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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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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1041901000
第一部分 蒙自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县域内防震减灾职能,属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县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含群测点管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抗震设防管理(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指导和灾后重建指导等方面。在新形势下,本部门部分工作内容已超出事业单位职权范围,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特点。从2008年度起,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本部门已将县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管理工作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推进防震减灾基础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市地下流体地震观测站配套设施建设,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发挥作用;二是加快测震台、基本台、基准台建设,力争投入使用;三加快推进水田、冷泉、草坝、新安、鸣就镇中心小学、市第四中学建设6个地震预警工程建设;四是完善地震应急互联互通基础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2.积极稳妥地做好震情保障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震情速报要求,高效处置地震事件。二是严格落实会商制度,努力提高会商质量。三是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与监测设施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四是建立完善台站管理制度,努力促进规范化建设。五是及时报送震情信息。六是加强对“三网一员”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强化其责任意识,做到持之以恒、长期作战。
3.深化抗震设防及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安评审批等工作,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加大对震害防御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我市全民防灾意识和增强防震、避震技能。
4.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一是组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一次地震应急桌面演练。二是对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进行专业的救援培训。三是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地震应急工作效率。
5.认真抓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日常工作,不断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05,538.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5,538.5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20%,主要原因是地震监测费用用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751,984.82元。其中:基本支出755,068.55元,占总支出的43.1%;项目支出996,916.27元,占总支出的5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6.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地震地下流体监测站的项目支出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地震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5,068.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8%,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退休人员1、2月工资后,退休人员3至12月转入社保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6,916.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面实施地震地下流体监测站项目。2017年地震地下流体监测站项目已基本完成,2017年年底时进入工程审核结算阶段。为建设地震地下流体监测站支出946916.27元,其中主要包含工程款853950.21元、青苗补偿费13200.00元、工程监理费10000.00元、工程结算审核费2000元、工程栏标价编制费9000元、地下流体监测站监控设备及办公家具等31870元、差旅费、电费等业务费26896.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984.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6.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项目支出为996,916.27元,上年度只有基本支出为808,259.07元,项目支出为0。本年度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56.9%,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43.1%,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减少6.58%,因此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本年度增加了建设地震地下流体监测站的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2019999项49,656元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5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2080505项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8,966元;2080502项支付退休费用11,561.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21,80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7%。主要用于2200401项行政运行41,000元占2.53%;2200404地震监测946,916.27元占58.39%;2200409防震减灾信息管理50,000元占3.08%;2200450地震事业机构583,885.15元占36%;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900元,支出决算为35,007.84元,完成预算的6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63元,完成预算的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44.84元,完成预算的152.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564.16元,下降-4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157元,下降-5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407.16元,下降-14.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63元,占44.74%;公务接待费支出19,344.84元,占55.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66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及防震减灾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44.8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344.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及防震减灾信息宣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自市地震局资产总额1,026,505.33元,其中,流动资产650,031.33元,固定资产368,0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552,318.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89,638.17元,固定资产增加38,7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减少-1,4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017年蒙自市地震局政府采购计划总额为62195.00元,其中货物类50195.00元,服务类1200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8510.00元,其中:货物类为31870元,服务类6640元。本年度政府采购货物类主要增加地下流体观测站监控设备、办公家具等,共计金额3187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其他对市地震局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2017年发生项目支出,建设地震地下流体监测站支出946916.27元,2017年地震地下流体监测站项目已基本完成,2017年年底时进入工程审核结算阶段。地下流体地震观测站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了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为我局开展工作的业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我局退休人员工资和抚恤金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为我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民族团结示范建设、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培养、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等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041901111
详见附件:
附件【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81101044324421.doc】
附件【蒙自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