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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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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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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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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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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1401000
第一部分 蒙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蒙自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的责任,监督蒙自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工作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含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置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
5、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蒙自市减灾委员会在蒙自市的有关工作。
6、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7、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有关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推广规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9、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各类基金会的登记工作,对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法行为。
12、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蒙自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实现动态化管理,精准发放城乡低保及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二是推进养老产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争取资金,多个养老服务项目开工建设,殡葬改革稳步推进,留守儿童摸底工作有序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做好地名区划工作,蒙自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项工作开展规范,相关材料齐全完整,成果质量符合要求,达到普查验收标准,现已完成市级自查和州级核查工作并报省地名普查办核查验收;全面调查落实地名标志设置规范情况,蒙自市辖区范围内重要的街路巷重要交通运输设施、村落等均规范设置地名标志牌共700余块,全市采集的194块地名标志牌均达到普查规范要求。四是全面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退役士兵选岗工作,全部安置32个工作岗位。五是稳步开展老龄工作,确实保障及时发放高龄保健补助,认真开展老年证办理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申报。六是殡仪馆(艺术生态陵园)、公墓、蒙自颐养苑养老园区项目开展选址、规划、测绘、可研等前期工作。七是认真做好救灾工作和基层政权工作。八是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加强对纪念设施抢救工程和烈士陵园墓碑维修保护工作;认真做好公祭日活动。九、蒙自市社会福利院完成了脑瘫康复基地的场地、设备等硬件配置,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的配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蒙自市民政局
2.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3.蒙自市救助管理站
4.蒙自市社会福利院
5.蒙自市殡仪馆
6.蒙自市殡葬管理所
7.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53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48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0,119,81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119,812.0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数83,472,534.97元,增加36,647,277.05元,增加43.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各类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各级配套资金较去年增加;2、人员工资比去年提高,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3、2017年城乡低保资金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核算;4、2017年救灾资金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核算;5、2017年新增拨入残疾人两补贴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1,390,873.99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2,940.48元,占总支出的18.96%;项目支出90,267,933.51元,占总支出的81.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数83,464,303.43元,增加27,926,570.56元,增加33.46%,1、各类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发放补贴资金较去年增加;2、人员工资比去年提高,工资福利支出较去年增加;3、2017年新增发放残疾人两补贴资金;4、2017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发放;5、2017年救灾资金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22,940.48元。比上年数19,672,743.15元,增加1,450,197.33元,增加7.3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提高,工资福利支出较去年有所提高;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去年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67,933.51元。比上年数63,791,560.28元,增加26,476,373.23元,增加41.50%,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各类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发放补贴资金较去年增加;2、2017年新增发放残疾人两补贴资金;3、2017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发放;4、2017年救灾资金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58,239.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比上年数81,916,868.73元增加27,541,370.85元,增加33.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各类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发放补贴资金较去年增加;2、人员工资比去年提高,工资福利支出较去年增加;3、2017年新增发放残疾人两补贴资金;4、2017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发放;5、2017年救灾资金由财政专户转入基本户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377,95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1%。主要用于:2080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471,740.63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44,345.80元;20808抚恤支出24,956,851.67元;20809退役安置支出16,331,039.23元;20810社会福利支出10,468,630.19元;20811残疾人事业支出583,500.00元;2081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808,725.59元;20819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111,647.78元;20820临时救助支出2,121,408.32元;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747,616.00元;20825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32,448.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14,44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914,449.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9,8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2200407地震应急救援支出159,896.6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5,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5,500元,支出决算为753,270.85元,完成预算的7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8,662.25元,完成预算的8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4,608.6元,完成预算的71.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88,337.75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50,891.40元,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措施有效,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经费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53,270.85元比上年数730,849.63元增加22,421.22元,增长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78,662.25元比上年数370,809.91元增加7,852.34元,增长2.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74,608.6元比上年数360,039.72元增加14,568.88元,增长4.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较上年略有增长;2。接待友邻单位和扫墓烈士家属人次增加,接待费用较上年略有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662.25元,占50.27%;公务接待费支出374,608.6元,占49.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662.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8,662.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救灾查灾、护送流浪乞讨人员、殡仪车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4,608.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4,60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有邻单位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64.06元,与上年202,923.26元对比减少128,859.20元,主要原因2017年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交通费较去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71,813,911.45元,其中,流动资产48,179,515.52元,固定资产23,206,594.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7,8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60,852.2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572,379元,固定资产增加18,444,786.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427,801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99.54平方米,账面原值785,812.8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1,470.3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抚恤:安抚体恤。指:在战争中牺牲以及因公牺牲和导致病故的人员,对其家属支付给一定数额的抚恤金,对其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期付给一定数额的伤残抚恤金。同时,对伤残人员和家属给以精神上的安抚。
二、退役安置: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立法规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就业及其他安置所需资金和服务,使之顺利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1401111
详见附件:
附件【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