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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178
  • 发布机构
    市爱卫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爱卫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市爱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爱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卫生法规、条例、制度,研究制定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评比、检查、督促爱国卫生工作。 

  2.坚持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强职业道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对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管理。 

  3.贯彻执行爱卫会决议、指示,向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拟定爱国卫生运动计划,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落实计划,抓好典型,交流经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监督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4.加强城市环境卫生、除害消毒队伍和群众基础保洁队伍的建设。 

  5.培养创建卫生单位、社区、楼院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6.统筹协调,保证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 

  7.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除四害工作;抓好全市的创建活动;抓好全市的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公厕建设和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做好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红河州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蒙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形成村寨环境卫生有人抓,有人管,“经常抓、抓经常”良好局面。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考核评比,认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根据检查评分情况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继续评出洁净乡镇1个、卫生合格乡镇9个、不洁净乡镇1个,洁净村寨70个,“最美环卫工人”10人,卫生单位20个,按照《蒙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奖惩。 

  (二)继续抓好2016年云南省卫生乡镇、云南省卫生村和红河州卫生乡镇、红河州卫生村的创建工作。目前,我市有“云南省卫生乡镇”7个,“云南省卫生村”21个,“红河州卫生乡镇”全覆盖,“红河州卫生村”40个。我办将继续抓好卫生创建工作,2016年力争实现云南省卫生乡镇全覆盖、10个以上自然村成功创建为云南省卫生村的目标。 

  (三)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充分认识防害防病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乡镇及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力度,充分动员、层层落实、广泛参与,真真正正把除四害工作层层落实,抓出成效。加大“清洁家园、灭蚊防病”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春秋两季集中性的除四害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做好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的申报。 

  (四)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爱卫办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爱卫办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爱卫办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爱卫办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7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2万元,占总支出的22.14%;项目支出84.28万元,占总支出的48.7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爱卫办机关的日常支出88.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爱卫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爱卫办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爱卫办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71.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71.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72.22%。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市爱卫办紧缩三公经费开支,本着节约的态度开展工作。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22万元,下降48.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3万元,下降5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38.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本着紧缩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的作风来开展工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占68.62%;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31.3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爱卫办(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90人。主要用于市爱卫办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市爱卫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