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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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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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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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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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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对其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的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审理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根据上述职责,内设12个职能部门和政治处。市编办核定我院政法编制人员77人,单位人员情况为:2016年末实际在编在职人员69人,退休人员32人。人员增减变动原因:调出1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2180.65万元,比上年(3753.91万元)减少1573.26万元,同比减少百分之41.91%。本年收入比预算收入(1552.29万元)增加628.36万元,增长40.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经费总支出2212.23万元,比上年(3541.91万元)减少1329.68万元,减少37.54%,比预算支出增加659.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405法院,支出1762.09万元,包含行政运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1.76万元,包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8抚恤,支出12.72万元,包含死亡人员抚恤金;
2210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4.36万元,包含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56.85万元,比上年(67.34万元)减少10.49万元,下降15.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1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2.7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无。
附件【蒙自市人民法院2016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