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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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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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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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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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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地震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市地震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制定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蒙自市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三)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地震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四)管理全市地震灾害评测工作,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有关职能;负责震情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五)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
(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力推进防震减灾基础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市地震地下流体观测站建设,力争投入使用;二是加快测震台、基本台、基准台建设;三是完成地震应急互联互通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震情保障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震情速报要求,高效处置地震事件。二是严格落实会商制度,努力提高会商质量。三是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与监测设施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台站管理制度,努力促进规范化建设。
(三)深化抗震设防及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安评审批等工作,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加大对震害防御工作的管理力度,继续管理和监督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提高我市全民防灾意识和增强防震、避震技能。
(四)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一是组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一次地震应急桌面演练。二是对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进行专业的救援培训。三是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地震应急工作效率。
(五)认真抓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日常工作,不断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蒙自市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地震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行政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编制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地震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地震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8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地震局机关的日常支出51.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地震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地震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0.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9万元,增加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万元,下降5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万元,增长69.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物价上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占44%;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地震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接待人次406人。主要用于市地震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蒙自市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