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将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决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信访局是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工作机构,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参与处理群众集体去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协调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信访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6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支出合计31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07万元,占总支出的83.6%;项目支出51.5万元,占总支出的1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5万元,如州市两级视频接访中心业务委托管理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信访事务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万元,占30%;公务接待费支出7.98万元,占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