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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20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蒙自市公安局即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部门,即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单位基本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由33个部门组成,行政编制312人;车辆改革后,蒙自市公安局保留车辆88辆(其中:含不算编制特种车辆2辆)。2016年年末实有民警544人(全部由财政供养);退休人员9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蒙自市公安局决算总收入1375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69.79万元,占总收入的95 %。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41万元,主要原因为反恐工作加重,财政加大对公安经费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2016年决算总支出1323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4.02万元,占总支出的68.24%;项目支出4204.08万元,占总支出的31.7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92.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63.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下半年补发改革性津贴,20169月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0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7.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4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4(类)-02(款)”支出11634.70万元,主要反映公共安全支出;

2.210(类)-10(款)”支出1.5万元,主要反映医疗卫生支出;

3.208(类)-05(款)”支出680.60万元,主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208(类)-08(款)”支出25.96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方面支出;

3.212(类)-03(款)”支出110万元,主要反映城乡社区支出,全部为公共自行车项目支出; 

4.221(类)-02(款)”支出391.30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29.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蒙自市公安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53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69.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出警、办案、业务宣传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蒙自市公安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60人次,接待费开支0.79万元; 全部为业务工作交流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蒙自市公安局运行经费支出1443.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8.48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蒙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