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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23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担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10户,涉及劳动者29962人,实施行政处罚10件,处罚金额10.7万元,清退童工5人,清退押金10.09万元,督促22户用人单位依法为1141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依法与920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接到来访投诉共357件,涉及人数2856人。符合受理案件92件,结案92件,结案率100%,涉及人数1141人,追发工资3201.35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单位性质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在职人员编制8人,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9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41%,主要原因是调资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97.4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2.56%,主要原因是调资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

  2016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56%,主要原因是调资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除住房公积金)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5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7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2万元,下降29.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增长/下降4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无变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占“三公”经费43.55%;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三公”经费56.4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购置车辆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前1辆车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接待批次20,接待人次230人。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57%,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相关业务增多,日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相关业务日常运行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蒙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