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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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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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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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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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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起草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艾滋病中、长期防治规划及有关措施、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全民普及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健康增长率和行为干预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及相应对策,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蒙自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蒙自市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
1.中医药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2016年以来,全市中医科(馆)发展良好,病人逐步增长。投入50余万元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中医综合服务区)进行改造装修,统一为16家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全自动煎药机、中药药柜和操作台;与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联合举办“西学中”培训班,共培训146人;同时为村卫生室配备常用的TDP神灯、火罐、六合治疗仪等中医理疗设备,全面解决了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设备的配置。目前,14家卫生院均配有生化仪;10家卫生院均配有彩超;3家(雨过铺、草坝、芷村)乡镇卫生院配齐了DR机。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按标准建设了中医科,百分百开展中医药服务,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老百姓的好评。一是成立了蒙自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到全市11个乡镇进行巡回医疗;二是将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的结算比例;三是完成了市中医院肛肠科、针灸科省级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加强了针灸科建设,根据临床需要扩大诊室,新购置银质针、煎药机、牵引床、电针治疗仪、神灯等治疗仪器,为患者提供针灸、推拿、按摩、火罐等中医技术服务;四是积极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举办基层医师西学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五是按中医体质辨识分型印制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指导宣传折页,由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指导并发放到所有目标人群,图文并茂地宣传中医药保健知识,指导老年人、儿童家长使用中医技能做好保健,有效解决了基层服务人员(乡村医生等)中医理论知识底子薄,指导效果不好的问题,以此提高工作效率,让中医健康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老百姓得到实惠。
2.率先实现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零负担”
重点乡镇实现免费住院治疗,率先实现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 “零负担”。为解决我市重点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就医意识低、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能力弱的问题,我市认真组织医疗队深入到边远贫困的乡村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免费医疗活动;自2015年8月起在4个贫困乡卫生院(老寨、期路白、水田、西北勒),实现参合农民在卫生院免费住院治疗,真正解决农民生病没钱看病、不愿看病的问题,提高就医意识和健康意识,把扶贫惠民工作做好做实。
3.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取得实效
乡镇卫生院承担着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服务的重要职能,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发挥着上联下通的枢纽作用。我市雨过铺卫生院经国家卫计委考评,授予“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今年以来,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通过州级考核验收的有4家乡镇卫生院(文澜镇卫生院、草坝镇中心卫生院、芷村镇中心卫生院、鸣鹫镇中心卫生院),其中有3家卫生院通过国家级验收(草坝镇中心卫生院、芷村镇中心卫生院、鸣鹫镇中心卫生院)。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4.健康教育亮点纷呈,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群众健康保健意识逐步提高
向患者、家属和广大群众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防治疾病、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策略,也是现代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创建健康促进市意义重大。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讲座、LED屏、报刊、播放音像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等相关健康知识,营造了良好创建环境,居民健康意识逐步提高,10月顺利通过了全国健康促进试点县(区)国家级评审。
一是自2010年起在全市各社区、主要街道、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制作标准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统一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做到城乡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均等化。二是把中小学校作为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印制精美宣传折页和作业本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宣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健康知识,取得较好效果。三是在全市300余辆出租车LED屏滚动显示简短健康知识、标语,让健康知识达到不间断全覆盖。四是从2010年开始就率先在全州开展每年一次的中小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五年共完成20余万人次中小学生体检。五是印制慢性病与老年人健康服务手册,提高居民知晓率和规范随访、健康体检等服务。六是顺利通过了全国健康促进试点县(区)国家级评审。
5.严格规范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全州领先
一是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模式,对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抽调4名会计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财务人员成立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会计核算职能,形成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单位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减少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卫计局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资金统一拨付监管,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综合管理六类分类组织实施,分别由各专业卫生机构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管理。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督导力度,对所有的卫生室进行统一布置,药品摆放规整,要求所有的卫生室开展业务工作,目前全市共26个村卫生室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开具电子处方,卫生院可进行远程实时管理),信息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由市卫计局每月补助200元。二是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并在卫生室门口贴出人员去向公示牌,明确上下班时间,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地缓解了群众“就近得到较好的医疗保健服务难”的问题。三是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对村卫生室配发了107台健康一体机。
7.重点项目、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工程进展顺利。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占地53.2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23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费用),于2016年3月1日开工,已建盖到第四层,目前已完成投资15080万元;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占地面积110.705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6749万平方米,总投资8047万元,目前市妇幼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800万元,预计2017年9月完工。二是鸣鹫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规划部门的手续已办理完毕,正在制作施工图;新安所卫生院、文澜镇卫生院迁建项目正在进行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固定资产投资、争取上级补助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8亿元(任务7.8亿元)。争取上级补助完成4730.94万元(任务4592.51万元),完成103.01%;招商引资完成1.5亿元(任务1.5亿元);四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首先通过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4个贫困乡镇、33个贫困行政村、21个自然村、40873人贫困人口实施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制定有针对性的医疗救助方案,对救助对象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通过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给予补助;加快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脱贫的9个行政村,实现了乡镇有标准化卫生院、行政村有标准化卫生室(卫生室建筑面积在60㎡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医疗设备齐全,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市卫计局已投入经费10.25万元。其中:用于为他期口村修路1万元,春节时间发放慰问金3000元,大米1750千克、食用油175桶,扶贫日期间举行“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送去价值6600元的药品,单位出资5万元、个人捐资8400元用于帮助其发展生产。通过以上举措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展良好
规范高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各项指标超额完成。全市共建电子居民健康档案40.04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3.46%。按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覆盖率达100%。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9%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4.98%。孕产妇健康管理率100%。按要求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1.7522万人。发现并纳入管理高血压患者2.3593万人。发现并纳入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6953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有1750人,纳入国家重精系统管理1750人,管理率10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9.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30%,比去年的97.38%提高了0.92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全市共有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86家,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4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15家(其中民营医院8家),目前,共有35.121万人享受新农合补助,补助资金1.26亿余元。
10.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显著提高
全市6岁以下儿童预防接种建卡率达10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在95%以上;全市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9种709例,发病率166.22/10万,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连续取得省级慢性病示范市、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市荣誉称号、州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1.妇幼健康计划稳步推进
全市共有孕产妇6977人,产妇4981人,活产5019人(其中双胎38对),孕产妇管理率100%,系统管理率100%;住院分娩率99.78%。新生儿疾病筛查7339人,筛查率89.2%;听力筛查7064人,筛查率85.85%。新法接生率100%。高危孕产妇2259人,管理率100%;高危产妇1444人,住院分娩率100%。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8007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156.12万元,补助 3903人次。孕产妇0死亡(指标17.19/十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15 ‰(指标13‰),婴儿死亡率5.95‰(指标7‰)。婚前医学检查人6092人,婚检率80.4%。
1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人才培养工作
全市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按照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基本药物“点对点”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基本药物采购,在省级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药品1336万余元。加强与省内外的人才交流,利用“派出请进”的方法,请进专家到市人民医院开展支医活动,派出卫生技术人员赴省内外医院进修学习;举办基层医师西学中培训,每个基层医疗机构都有2名以上医师参加培训,共有146人参加,均取得结业证书,有效缓解了中医诊疗方面人才紧缺的局面。
13.卫计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我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及群众健康。一是做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查处14起非法行医,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14.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
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以实施综合示范区项目为基础,扎实推进“一地一策”等国家级示范市创建工作,探索防艾工作新举措新途径,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歧视,疫情得以有效控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
15.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 “一法三规”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一方面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认真执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另一方面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理念,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完善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动态势平稳。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登记发放二孩《生育服务证》1647户,出生人口3788人,比去年同期多1096人,人口出生率9.97‰,人口自然增长率5.73‰,计划生育率89.15%,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86.07%。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对象173户336人、免缴新农合的对象14665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669人、特别扶助对象224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9人。完成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情况调查,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200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941户,其中农业人口169户。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放取环、查环查孕,维护流动人口计生合法权益,认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完成8个点160人的入户问卷调查。
16.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务实高效,“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特殊)家庭、流动人口、独生子女、空巢老人、妇女儿童、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等弱示群体的救助帮扶。三是积极向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申报“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申报成功“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3个(大棚蔬菜种植项目、肉牛养殖项目、红心桃种植项目),项目经费44万元,惠及家庭人口222人;四是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通过“生育关怀行动”活动的开展,拓展了计划生育协会的服务领域,增强了基层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对计生协会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在全市城、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在群众中取到很好的影响作用,赢得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拥护,积极地推动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17.民主评议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卫计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满意率达95%以上;荣获“州级文明单位”称号、红河州艾滋病防治工作连续七年一等奖;红河州2015年度皮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全国健康促进试点县等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18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0.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8.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监督所业务用房经费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4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63万元,占总支出的48.75%;项目支出733.53万元,占总支出的51.25%。与上年对比减少1394.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付监督所业务用房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3.5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第三轮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支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计划生育项目经费支出、乡医补贴、村级宣传员补助、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支出、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经费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4.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付监督所业务用房工程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第三轮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支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计划生育项目经费支出、乡医补贴、村级宣传员补助、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支出、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经费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41万元,支出决算为15.25万元,完成预算的25.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的3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预算的22.7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践行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68万元,下降53.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60万元,下降5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8万元,下降49.63%。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践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万元,占46.23%;公务接待费支出8.20万元,占53.7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8.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附件【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