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芷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市委、市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优化、强增长,经济运行向好提速;
2、抓项目、强投入,基础设施大幅改善;
3、抓环保、强管控,村镇面貌焕然一新;
4、抓文卫、强保障,民生福祉明显改善;
5、抓精准、强落实,脱贫攻坚初见成效;
6、强法治,促和谐,维护稳定服务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芷村镇2016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独立核算机构2个涉及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人大、党委、团委、计生办、行政离退休;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 其他事业单位:农经站、农科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广播站、文化站、计生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集镇监察中队、事业离退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芷村镇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实有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人员1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01-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芷村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784.71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409.28万元、增长29.7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9.71万元,占总收入的97.48%,比上年增长29.04%,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6年比上年平均人数有所增加;二是调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改革性补贴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三是落实机关单位公务交通补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万元,占总收入的2.52%,比上年增长65.44%。
按功能分类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芷村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141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93万元,项目支出104.93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1580.59万元对比减少11.48%。减支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明显比上年同期减少;二是2016年间项目支出与上年比较竣工验收项目少,致使支出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芷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2.93万元与上年同期1488.63万元对减支13.3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88%、与上年同期支出对比增支70.73%;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4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12%、与上年同期支出对比减支33.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芷村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83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91.95元对比减支8.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芷村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8%。主要用于:①支付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268.97万元,②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7.22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63万元,④支付房屋建筑物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资本性支出45.00元;
2. 国防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支付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3.公共安全(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支付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4. 教育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支付镇中小学优秀师生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
5. 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科技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万元;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①支付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18.39万元,②支付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25万元,③支付老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8万元,④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2%。主要用于:①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28.86万元,②支付办公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8.16万元,③支付镇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61万元;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①支付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33.41万元,②支付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③支付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4万元;
9. 城乡社区支出7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①支付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17.07万元,②支付办公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1.74万元;
10. 农林水支出27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7%。主要用于:①支付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225.19万元,②支付办公费、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2.51万元,③支付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
11. 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4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支付镇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44.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芷村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50万元,支出决算为71.20万元,完成预算的8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59万元,完成预算的7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61万元,完成预算的93.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镇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4.90万元,下降4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7万元,下降3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63万元,下降56.7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9万元,占45.78%;公务接待费支出38.61万元,占54.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5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林业防灾减灾、民政救灾、安监执勤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61万元。其中:芷村镇国内接待费支出38.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单位公务往来及各项工作组发生的接待支出,2016年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6批次,接待人次686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芷村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01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230.59万元、下降33.98%,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镇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3.40万元、咨询费7万元、电费7.51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4.42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38.61万元、劳务费123.24万元、工会经费9.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4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