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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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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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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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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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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殡葬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蒙自市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蒙自市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殡葬管理所是市民政局下属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
1、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
2、开展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
3、开展殡葬职业教育和殡葬岗位培训。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殡葬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动蒙自市殡葬改革;二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及殡葬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年度纳入决算编制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人员情况,本单位编制3名,其中:事业编制3人, 在职实有人数3人。
2.离退休人员2名,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3.实有殡葬执法车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殡葬管理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殡葬管理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殡葬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6万元。比去年27.10万元增加8.16万元,主要原因工资上涨.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殡葬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殡葬管理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去年27.10万元增加8.16万元,主要原因为各类补助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6.51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5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殡葬管理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及接待比预计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9万元,下降80.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4万元,下降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万元,下降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及接待比去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6万元,占16.9%;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殡葬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8人,主要用于殡葬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殡葬管理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蒙自市殡葬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