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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25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拟定、已建水利工程注册、已建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已建水利工程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仪器认证、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仪。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水务局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和学习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蒙自市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水资源的重要保障。各部门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对机电、仪器、设备的维修养护,确保运行正常。认真执行巡查登记制度,制订应急处置措施,按时对水库大坝、廊道、副坝、森林、河道、泵站、涵闸、等设施进行巡查,认真做好记录,准确上报水文观测数据,对破坏水利工程的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在做好水毁工程修复的同时,有效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234人,其中:事业编制234人;

单位实有人员241人;

单位退休人员150人;

单位实有车辆12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决算总收入2880.2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69.62万元 ,占总收入的99.6%;上年结余10.62万元,占总收入的0.4%。与上年对比增加46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工资统一上调,工作量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总支出288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62万元,占总支出的98%;项目支出79.62万元,占总支出的2%。与上年对比增加475.43万元, 主要原因是全市工资统一上调,工作量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水库工程管理处基本支出2800.62万元,其中: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2773.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3.08万元, 主要原因是全市工资统一上调;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比上年度节约。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水库工程管理处完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水利工程运行电费增加,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475.43万元, 主要原因是全市工资统一上调,工作量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01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及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

4.基本建设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无公务用车拨款。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300人,接待费开支2.8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蒙自市水库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