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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24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肩负着法律法规赋予的21类森林刑事案件侦查以及治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职责,同时还承担着森林防火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职能如下:

1)负责全市范围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督办重特大森林案件。

2)掌握全市林区治安动态,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严打活动和区域性的严打整治,指导林区禁毒工作,负责信息情况的统计、报告。

3)负责全市范围内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基层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计划的审核、申报和物资配发。

4)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指导队伍建设;协助省州森林公安局管理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籍,承担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授衔、晋衔的审核呈报;负责基层民警实战演练及业务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协管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5)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负责信息情况的上报下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指导防火队伍建设。督察、督办重点火险区治理、生物防火工程建设、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及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按《关于规范县森林公安局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的通知》(蒙机编[2009]16号),蒙自市森林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有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及森林公安派出所4个副科级内设机构。按《关于下达蒙自县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蒙机编办[2009]1号),下达2009年蒙自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18名,20131231日发《关于市森林公安局增设内设机构和增加领导职数的批复》(蒙机编[2013]42号),增加政治处、治安管理中队、技术中队3个内设机构,至20161231日实有人员22人。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2016年末实有人数22人。

3.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40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0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15万元,占总支出的89%;2016年与2015年相比,预算收入增加90.82万元、增幅达27.8%,其中:人员经费增加93.18万元、增幅达51.10%,主要原因为增加警衔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35万元、增幅达0.02%,主要原因为劳务费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0.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的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0.09%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39万元,增长12.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14.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是2016年因我局开展专项治理林地工作增多,相关单位到我局指导检查讨论案件增加,故“三公”经费增多。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1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接待人次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治理林地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附件【蒙自市森林公安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