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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27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农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科技进步及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 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 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年度计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负责全市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科技创新等工作;协调生物产业招商引资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

  负责提供生物产业发展市场信息、产业统计等服务;负责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工作。

   13、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以及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认定、专利管理工作及科技行政执法工作。

   14、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年实施项目73个,计划投资5.66亿元,预计到2016年年末完成投资5.68亿元。

  2.粮食产量稳步增产: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的前提下,农科局大力推广玉米地膜覆盖、粮食间套种、杂交玉米、测土配方施肥、高产创建等“十项”科技措施,扩大复种,提高单产,增加农民收入。  

  3.特色产业生产情况:全年优质稻种植面积5万亩,预计产量2.5万吨。蔬菜种植面积16.09万亩,水果累计种植面积为39.48万亩,生物药材种植面积9.7万亩。

  4.畜牧业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实施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发展后续产业养殖业项目,实施建设2015年省级高原特色农业专项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元建设扶持红河新原牧业有限公司建设标准化羊舍及雨污处理设施。做好温氏集团60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5.病虫害防治广泛开展

  认真抓好农作物病虫预警与防控工作,全年发放病虫防治简报14期,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面积2.62万亩次,挽回粮食损失1448吨;水果病虫防治120万亩次,挽回水果损失1.7万吨。做好果蔬生产绿色防控技术的试验推广工作。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常年补针制度,全面推行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和生猪 “321”免疫新技术,做到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五不漏”。确保全市全年不发生重大疫情。

  6.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土地流转工作:引导农户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指导乡镇做好乡镇农户经营权流转台账,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7.企业培育和品牌打造

   全市共有农业产业化组织47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7个,州级龙头企业12个;已创建蒙自农产品商标20个,全年共申报省级龙头企业2个、申报州级龙头企业6个。

  8.各项惠农政策落实

  全年共补贴农机具2642台,补贴资金542.173万元;种植业保险水稻参保0.94万亩,总保费18.31万元;玉米参保5.33万亩,总保费87.91万元;实施能繁母猪保险补贴扶持政策,能繁母猪投保2.4854万头。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补奖资金386.5万元,惠及奖补农户16761户。

  9.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市场监管:一是规范农药市场,二是净化种子市场,对全市的种子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合格100%,种子代销户代销备案60户,种子生产备案3150亩。三是开展“瘦肉精”检测,全年检测800份样品,全部为阴性。四是加强对五类场所、兽药饲料经营及动物诊疗场所的日常监管。五是进一步加大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力度,产地检疫面、定点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规模养殖产地检疫申报率、调出省外猪牛羊耳标佩戴率均达100%

  10.产业扶贫开发

  7个山区乡镇为主战场,聚焦4个贫困乡和33个贫困行政村,制定《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种植业(苹果、枇杷、桃子)和畜牧养殖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发展。先后共申请整合产业扶持资金2738万元,扶持乡镇产业扶贫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种植大户及全市贫困户1336450511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决算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属行政单位,比上年增减 0个,2016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属单户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是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单位,编制24人,实际在编人数为24人。在职人员相比去年18人增加6人(原畜牧局合并人员),现有24人,离退休人员增减加5人,因机构合并原畜牧局合并人员,现共有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退休43人,离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47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5.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98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55万元,占总支出的19.82%;项目支出2396.98万元,占总支出的80.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0.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杨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6.98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9.96万元;病虫害控制81.41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9.29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138.66万元;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91.71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25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91.5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630.03万元;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06.35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47.0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40.12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44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万元;人大会议0.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592.55万元,占总支出的19.82%;项目支出2396.98万元,占总支出的80.18%;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完成预算的5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5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预算的66.8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都减少支出,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占35.20%;公务接待费支出8.02万元,占22.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局机关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98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55万元,占总支出的19.82%;项目支出2396.98万元,占总支出的80.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蒙自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无政府采购计划总额为368493.60元,其中:货物类为134800元、服务类为233693.6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68493.60元,其中:货物类为134800元、服务类为233693.6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为财政当年拨入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  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 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蒙自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9



附件【蒙自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