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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19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036001701000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    

  4)按照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单位根据蒙自市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有关财务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并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负责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财务工作和后勤综合提供保障服务工作,解决共性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书记室、办公室、教导处、总务、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4人(离休0人,退休1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763人。年末遗属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310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8.04万元,占总收入的95.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33万元,占总收入的4.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18元,增长1.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15元,下降2.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2.33万元,增长100%。本年度收入增加原因:2023年增加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302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7.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70%;项目支出281.53万元,占总支出的9.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64万元,下降0.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7.72万元,下降5.10%;项目支出增加130.09万元,增长85.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支出减少原因:我校制定了更合理预算计划,并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增强节约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7.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89万元,占基本支出10.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1.5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根据蒙财预指调〔2023〕691号蒙自市新安所新庄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文件精神,2023支付蒙自市新安所新庄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3.8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竣工验收。    

  2、根据红财教发〔2022〕89号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蒙财预指调〔2023〕265号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文件精神,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中山堂校区教学楼建设项目2023支付207.21 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工待验收。    

  3、根据蒙财预指自〔2023〕01号2023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费专项资金文件精神,2023年支付维修费2.58万元,劳务费60.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9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45万元,合计:70.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8.04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7%。与上年相比减少84.15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我校制定了更合理预算计划,并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增强节约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21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4%。主要用于教师工资支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校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我校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139.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38万元,固定资产1793.3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1.02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96.5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9.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0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036001701111    



附件【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4082804191525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