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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12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10101000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创蒙自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广泛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统筹安排人大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32项,作出决议决定11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人次。

1.组织开展专题活动,推动蒙自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1)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栗战书委员长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掌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州、市委工作要求,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学深悟透、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协助市委开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蒙自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新时代蒙自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2.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助推蒙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审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民营经济发展等报告;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双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畜牧业发展、残疾人保障等的情况报告,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助推全市民生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河(湖)长制、环境保护等的情况报告,着力推动政府补齐短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3)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编制情况报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工作情况报告、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3.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切实把党委意图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2)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预算调整和本级决算、重大改革举措等,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法作出决定决议。

(3)加强对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决定决议贯彻落实到位,维护决定决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严格执行任免办法,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1)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确保州委、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2)严格执行主任会议审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常委会会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任命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加大任后监督力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依法履职责任感,促使被任命人员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勤政廉政。

5.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代表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

(2)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代表积极参加全市中心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3)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坚持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选定10件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4)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加强代表培训,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落实代表履职经费、活动经费;推进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激励机制。

6.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水平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人大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更好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增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办好人大刊物和微信公众号,讲好人大故事,传好人大声音;围绕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实践,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5)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工作交流和工作协同,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工作机构8个,均为正科级。其中,市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2个。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

2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3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4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5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6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7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8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本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万元,增长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10万元,占总支出的80.56%;项目支出261.05万元,占总支出的19.44%。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17万元,增长0.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76万元,下降9.06%;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07.92万元,增长70.48%。主要原因是:人代会会议经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2.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全年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05万元。其中:2010101行政支行支出141.20万元,包含:1.人大各工委室工作经费支出57.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人代会会议经费支出57.28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支出,3.人大大专款经费支出26.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36.62万元,包含:1.市人大代表培训经费支出21.68万元主要用于2期市级人大代表培训,2. 红财行发〔2023〕31号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支出14.94万元主要用于州级人大代表履职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71.93万元,包含:1. 红财行发〔2023〕30号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支出16.62万元主要用于州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及培训,2. 蒙财发〔2023〕1号蒙自市市级人大代表履职经费支出55.31万元主要用于市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及培训;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万元,包含:蒙财发〔2023〕1号人大宣传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宣传;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0万元,包含红财社发〔2022〕5号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7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44.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86万元;对个人的家庭补助54.58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以及伤残抚恤的核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5.4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9万元,增长34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9万元,增长343.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内外各地人大部门考察调研交流公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1万元,比上年增加14.48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较上年均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公务接待费、人代会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万元,固定资产50.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6万元。原因是:2023年固定资产增加1.44万元,当年计提资产折旧15.3万元,累计固定资产减少13.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10101111




附件【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082802545623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