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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03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3501000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六、公开报告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做好相关部门入驻政务大厅窗口和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好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3、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
  4、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负责市级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指导和管理,为电子政务网络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6、负责单位资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协助各单位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控制和监督。
  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规范统一,构建政务服务规范化。
  一是加强场所规范化,推进事项集中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秉承 “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蒙自政务服务新品牌。截至目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部门、企业共42家,窗口工作人员107人,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15个。2023年中心窗口共受理办件1365312件,办结1365312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时,根据省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编制出《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版)》,下一步将按上级工作要求,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二是窗口设置科学分类,推进一站式办理。优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在推行“单一窗口+综合窗口+主题窗口”服务模式的同时,推出政务服务“两个集中一次办成”改革,即公安、公积金等部门个人通办审批事项向“单一窗口”集中;投资项目审批、企业设立等多部门协同审批事项向“综合窗口”集中;将“公民婚育一件事”等主题事项向主题集成服务窗口集中,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同时,针对办理事项少且无法派驻人员常驻政务大厅的单位,制发《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工作方案》将19家单位(企业)的184个低频办理事项纳入综合窗口进行综合接件。三是畅通咨询评价渠道,推进满意化办理。印发《蒙自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服务窗口和评价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主动评价率80.56%,好评率100%。认真做好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件办理工作。通过投诉平台分办、线下发函转办、发函提醒督办、电话跟进催办、会议研究合力办等方式,促进每一个投诉件办理落到实处。2023年,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共收到投诉件66件,办结销号58件,待回复8件均在办理时限内。四是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专项活动。单位“一把手”以“亲自办、陪同办、代理办、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等形式,从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窗口、线上办理平台两个方面深入开展“找堵点、疏痛点、解难点”走流程、坐窗口活动,以亲身感受业务“精不精”、流程环节“优不优”、服务效率“高不高”、体验“好不好”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共计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活动69次,发现问题43个,解决问题43个。
  (2)聚焦强化监督管理,抓实政务服务标准化。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制度管人。今年来对《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政务十条”行为规范》《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窗口人员考核评比管理办法》“一人一号”的工号胸牌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加大与入驻大厅窗口单位协调,禁止私自召回,避免大厅窗口出现空岗现象。对于紧急任务、窗口中心随时业务需离开窗口岗位等情况,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入驻召回备案登记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适时掌握入驻大厅人员流动情况。2023年,日常外出报备3420余条,新进驻报备13条。二是创星级窗口,促优质服务。创新开展营商环境观察员走流程体验活动评选星级服务窗口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组织营商环境观察员,从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全程体验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服务窗口的办事流程,切身感受办事服务,为所体验的窗口打分。根据体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动办事流程优化再造,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今年以来,通过日常工作考评与营商环境观察员现场体验考评情况,评选了税务窗口为五星级窗口,公积金窗口为四星级窗口,林草窗口为三星级窗口。同时参照营商环境“红黑榜”体系,建立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礼仪红黑榜”。2023年,“文明礼仪红黑榜”已上榜16人,其中:“红榜” 12人、“黑榜”4人,已在大厅LED大屏滚动公示。有效营造了干事创业和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3)聚焦便民、高效,加快政务服务便利化。
  一是聚焦企业需求,推进主题集成服务。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推动事项关联、表单整合、流程再造,强化业务协同,实现关联审批服务统一申报、综合受理、并联审批、内部流转、统一反馈。我市现已实现“新生儿出生”、“公民婚育”、“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等25个主题事项。2023年,共办理“一件事一次办”12611件。同时,设置“跨省通办”窗口,聚焦公安、社保、医疗、企业登记等领域的高频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2023年,共办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244253件。二是聚焦网上办就近办,推进智慧化服务。引导群众企业使用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办事,变办事“群众跑”为“数据跑”。截至目前,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共1115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0%以上。今年以来,政务平台办件104050件。印发《关于做好蒙自市第一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就近办”共办理155399件。三是聚焦自助办,打造自助服务区。引进“个人征信查询机”、“企业征信查询机”放置于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自助服务区,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信用报告自助查询和打印服务,有效避免了企业、群众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与银行之间“两头跑”的现象。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立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区,增设不动产自助查询、业务申报一体机和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印机,借助人像识别技术和身份证读取技术,向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不动产权属自助查询,不动产业务自助申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自助打印等服务。
  (4)聚焦创新提质,跑出营商环境“加”速度。
  一是创新开展“场景式”政务服务工作,促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印发《蒙自市开展“场景式”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形象、生动的动漫方式,模拟业务的办理真实场景,将复杂、固化、难懂的办事指南简明扼要、直观地呈现给企业和群众,帮助企业群众“秒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共梳理了医保、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等领域的11个场景式政务短视频,将原本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通过口语化的表述变得通俗易懂,让企业群众清晰、直观了解办事流程,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二是深入推进项目审批“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通过完善水电气报装、中介超市等服务措施,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取件”审批模式。由接件窗口统一接件、预审,运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后台分发至各部门,实现了跨部门联动审批和无缝对接。2023年,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事项754件。三是规范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加大中介超市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各建设项目采购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保障措施,打消申报顾虑,变采购部门被动进入为主动申报。2023年,通过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采购项目公告93个,选取结束92个,项目总成交额40.99万元,节约资金15.72万元。
  (5)聚焦深化改革,助力简政放权“新”活力。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按省州工作要求力争做好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调整工作。2023年,《蒙自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有事项1590项,涉及市乡两级共45家单位。梳理编制《蒙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42项),按省州工作安排组织涉及行政许可的各乡镇(街道)、市委编办、市档案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等35家单位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最终编制完成本级清单并进行公示。二是抓实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按照省州工作部署要求,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商讨论赋权工作,并商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市司法局以召开座谈会、深入各单位调研、参加培训会的方式组织涉及的市乡两级30余家单位对《两个目录》进行梳理,按照“乡镇(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工作程序,形成《蒙自(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共有赋权事项84项。统筹各乡镇(街道)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蒙自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初稿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三是抓好“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梳理监管事项认领清单提前完成上级考核指标,督促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规范完善等工作。持续推进平台录入工作。2023年,我市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938项,认领率达到100%。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100%,风险预警线索反馈率100%,汇聚监管数据为7892条。
  (6)聚焦守正、创新,构建公共资源阳光、公正的交易环境。
  一是抓实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023版)》要求,目前,进入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类型有四类分别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2023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47个,交易金额766500万元。加大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力度,2023年实现远程异地评标项目258个。二是聚焦助企纾困解难,实现降费提效。严格执行“两禁止一取消”政策,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不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3年,共为1300余家次投标人节约招标文件费等投标成本122万余元;共120余个项目970余家投标企业使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累计释放市场主体资金13300万元;为投标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7070.15万元,减免比例达79.41%,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三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制定《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工作方案》,预计投入资金70万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目前,已完成6个评标工位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聚焦隐性壁垒,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督〔2023〕485 号)《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印发《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进一步清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市发现问题共9个(其中,市交通局5个,市农业农村局2个,市民政局1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1个),目前,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蒙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3.蒙自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4.蒙自市单位资金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蒙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4.蒙自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5.蒙自市单位资金管理中心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4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核算,纳入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55万元,下降9.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55万元,下降9.7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项目预算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9万元,占总支出的89.66%;项目支出58.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95万元,下降11.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80万元,下降5.23%;项目支出减少48.15万元,下降45.2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项目预算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支出21.19万元,其中:政务局业务经费21.19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土地出让业务费项目支出36.9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2%。与上年相比减少37.66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力紧张,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申报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8.2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及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及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0万元,比上年减少1.82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项目预算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运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129.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3.63万元,固定资产1845.4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4.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0.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8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8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9.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3501111
 


附件【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