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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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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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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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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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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1000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部门科室;副局长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按分工管理好有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具体安排运作无军籍职工、双拥、退役士兵安置等一系列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业务工作情况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7次。坚持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持续开展老兵宣讲队红色宣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部队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全军十大英雄模范人物事迹、国防教育8场次。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开展“学雷锋活动月”、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助力文明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50余人次。对外报送信息169条,被国家和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网(官微)、《中国网》《环球在线》《云南卫视》等官方新闻媒体采编112条次。
(2)拥军优抚工作扎实推进。2023年是我市争创全国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考评关键之年,在市双拥办的统筹组织下,各项争创工作按照《蒙自市争创全国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的方案》有序推进。3月18日至5月13日举办了蒙自市2023年首届“双拥杯”足球赛;9月30日,我市首条双拥示范街亮相“柒彩滇南·第壹城”商业区;同一天,“蒙自爱国拥军码”正式启用。按照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医疗经费的使用管理,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截至9月28日,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133人21.3万元,临时困难补助2人0.3万元,建房困难补助6人3.9万元。全年新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76人,其中:残疾军人6人、参战退役军人1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67人、“三属”2人。不断深化双拥共建,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18份、送上慰问金1.8万元。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扎实开展走访慰问,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市军休所、人武部以及驻蒙部队官兵,发放慰问品(金)51.1万元。全面推进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加快推进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截至目前,老旧展陈馆已拆除,正在做园区规划。组织引导全市开展“2023·崇尚英雄·清明祭英烈”“线上+线下”祭扫活动,共9600余人参加祭扫活动。
(3)安置就业创业稳步落实。深入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做好退役报到、户口登记、核发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接收2023年春秋季返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6人,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48名,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面完成132名2022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2023年春冬季返乡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加大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教育政策宣传,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全面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2场,组织230余名退役军人及军属参加,23人达成就业意向。3名自主创业退役军人享受政府贴息创业担保贷款100万元。
(4)权益维护工作深入开展。每月召开涉退役稳定形势研判会,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及潜在风险隐患,梳理出重点人员70名,重点群体8个,均已落实包案,反馈乡镇(街道)做好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稳控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装备,完善预案、充实力量、落实责任,第一时间做好劝返和稳控等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做好信访矛盾的化解,接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家属政策咨询、来访297人次,提供政策解答100余人次、法律服务11人次,办理各级信访件共计82件,实现了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形势总体向好、平稳可控。加大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政策宣传,发放退役军人政策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了退役军人对涉军政策的知晓率。完成2023年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审核发放工作,为8名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发放帮扶资金7.2万元。协调蒙自籍18名退役军人子女参与云南省“致敬退役军人守护儿童光明”公益活动,申请到近视弱视综合治疗仪18台,物资共计价值12.56万元。
(5)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稳步推进市、乡(街道)、村三级服务中心(站)改造升级,督促指导乡村两级服务站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按时优质完成各级交办事项。大力推进 “军人退役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逐步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业务办理模式,精准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诉求,分层、分类施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始终将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推进军休服务管理“三四五”工作法的落地落实,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基层党建,与州市人民医院联合开展“党建引领+结对共建”活动,完成2023年度军休干部定期增资工作,为1名病故军休干部申报办理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2、工作特色亮点
(1)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双拥创建工作。我市双拥工作紧紧围绕营造拥军崇军新风尚,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拓宽双拥宣传载体和拓展社会化拥军新路径,广泛开展以市双拥办主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一系列拥军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使全市纵向到村、社区,横向到单位和部门建立双拥领导机构和双拥服务网络,为全市双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拓宽双拥宣传载体,增设(新建)永久性户外广告单立柱牌3块、电子LED屏3块、双拥工作专栏55块,在城镇醒目路段制作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语)7处,在车站、医院、公交车等设置了“军人依法优行”“军车免费停放”等双拥服务标识91个,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积极打造“千企万店”崇军拥军活动,在全州率先建立社会化拥军示范街(区)1个,以点带面汇集社会化拥军力量,全面提升全市社会化拥军水平。
(2)壮大“四支队伍”力量,打造思想政治工作平台。一是着力打造蒙自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品牌,部署构建了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创新提出了“3+3+N”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模式,即以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组建3种组建方式,在物业小区、社区、片区3个重点领域和其他领域,培育N个退役军人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二是加强红色宣讲队伍建设,持续发挥“老兵永远跟党走”的宣讲作用,组建全市首支“老兵宣讲队”,开展“七进”红色宣讲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3)持续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推行“网格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模式,将全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划分到226个网格中,通过“织密一张网格、建好两个平台、落实三项举措”,实现“网格全覆盖、人人在网格、事在网中办”的服务管理体系,切实推进服务保障触角向基层全面延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3.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4.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纳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的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53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45.23万元,占总收入的98.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7.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0.94万元,增长3.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4.56万元,增长3.25%,增长原因:烈士陵园开展提升改造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62万元,下降3.99%,下降原因:军队离休干部增资补助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71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8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8%;项目支出6935.91万元,占总支出的89.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4.66万元,增长2.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3.57万元,下降46.41%,下降原因:军队离休退休人员保险2023年单独在项目列支;项目支出增加888.23万元,增长14.69%,增长原因:增加军休离退休人员保险项目及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3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抚恤支出3,750.73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630.3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07.5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险支出147.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2%。与上年相比增加234.56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增多,创建双拥模范城、烈士陵园提升改造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0%。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经费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安置支出、在职职工工资、单位部分五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57%,完成年初预算的61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年限长,增加了公务车辆的维修维护。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92万元,下降7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3万元,下降7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万元,下降80.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万元,比上年减少1.22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事业单位离退役人员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以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95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03万元,固定资产1189.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91.21万元,无形资产11.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0.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3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3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即三公消费,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1111
附件【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