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1992
-
发布机构mzscszhzfj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8-16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1000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市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6、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及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活动,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7、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承担市数字化城市综合执法职责。
增加职责:
1、负责环卫、公共绿化、公共照明、市政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
2、承担城市绿化管理责任。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及设施的管理责任。
3、承担城市公园管理责任。负责管理市属公园,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负责市属公园有关服务规范和秩序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与营运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创新实干,以二十大精神引领综合执法工作打开新局面。
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立足岗位、担当奉献,认真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市容市貌管理、建筑垃圾等重点工作,以更大力度推进城市精致、精细管理,把城市管理得更有序、更安全、更洁净,以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聚焦重点、紧盯痛点、狠抓节点、破解难点,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2、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化水平。
完善非机动车先行登记保存管理系统,方便市民查询车辆“被拖移”后去向及市民取车的便捷性,通过“非机动车临时存放点建设项目”实现被执法对象能够与执法部门及时对接;实现执法过程数字化、透明化;实现事件可追溯;实现简化执法流程,使群众少跑路,以此提高群众满意度。
3、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紧抓队伍建设,将执法人员思想建设、法律知识学习列入队伍建设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二是落实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将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问题整改落实、案卷评查问题整改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考试通过以及文明执法情况列入监督考核重点,严格按照考核细则组织考核,并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推进。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执法案件卷宗管理,加强对执法案件卷宗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4、改进工作方式,加强部门联动。
对涉及多部门工作职责的问题,在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加强与涉及部门沟通联系,必要时联合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如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上积极与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对无手续开工产生建筑垃圾和无手续将工地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拉运处置的施工工地和开发公司,从源头上给予管控。
5、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狠抓宣传引导教育,营造“百姓城管”氛围;狠抓重点难点,全力整治乱摆摊设点、乱停放车辆、乱扔弃垃圾、乱张贴广告等破坏市容市貌现象;狠抓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继续落实门前五包秩序、确保街道整洁有序通畅,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落实到每户商家,促进沿街单位、门店、居民小区及商户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义务,深入推进辖区内“治脏、治堵、治乱”工作,切实增强市民文明意识;着力推进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治理,以“网络问政”为抓手,以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扰民、噪声污染等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餐饮油烟问题的治理成果,提升群众满意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及执法人员,现场公布“双名单”。
6、全力以赴做好2023年度创文工作
以交通场站、市场、医院、社区、学校、商场超市、城市商贸综合体七个周边为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对标落实整改,全局动员,众志成城,以决战决胜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搞好城市管理,全力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委对我市创文2023年度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局在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争当创文的先锋和标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应急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蒙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蒙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蒙室字[2019]48号)、《中共蒙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有关体制机制事项的批复》(蒙编[2022]76号)文件精神,同意在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加挂蒙自市城市管理局牌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将蒙自市住建局负责的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园林绿化、环卫、路灯、公园、公厕等)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和管理职责划转至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蒙自市城市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属2个事业单位财务不单列,并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统一核算。
纳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8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6人(离休0人,退休116人)。
年末其他人员18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21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4.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65万元,占总收入的0.5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60.42万元,增长269.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33.76万元,增长289.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3.35万元,下降66.68%。主要原因是:经济开发区2021年上半年委托管理费30万元在2022年拨款,2023年仅为当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21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32万元,占总支出的27.59%;项目支出5223.22万元,占总支出的72.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61.49万元,增长269.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0.13万元,增长21.35%;项目支出增加4911.36万元,增长1574.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下属单位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0.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7.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23.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蒙财预指调〔2023〕480号党建经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产品制作费。
2、蒙财发〔2023〕1号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管理单位管护经费支出5057.0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护费。
3、蒙财预指自〔2023〕01号2021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报刊征订。
4、红财行发〔2023〕5号省级对红河州(13县市)春节慰问补助资金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购慰问品款。
5、蒙财预指调〔2023〕583号统筹收费成本返还工作经费支出27.4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补助、日常工作经费。
6、蒙财预指调〔2023〕204号统筹收费成本支出经费支出24.1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补助、协管员绩效工资发放、日常工作经费。
7、蒙财预指自〔2023〕01号经开区委托管理经费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绩效工资发放、日常工作经费。
8、蒙财发〔2023〕1号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支出41.07万元。
9、蒙财预指自〔2023〕01号2023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补助资金支出35.9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吸烟环境项目建设费、审计费、工程监理费。
10、蒙财预指调〔2023〕544号2017年城市公厕项目经费支出32.26万元。主要用于付关于2017年城市公厕项目款(2021)皖1124执1594号案的款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5333.76万元,增长289.7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下属单位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党建产品制作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74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7%。主要用于预拨指标核销和教育科目更正;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和退休的行政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3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3%。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和协管员工资以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决算为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决算为32.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57%,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43%,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29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决算为3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因2023年增加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实际支出增加;2、使用了非税返款16.92万元;3、年初预算时总额为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8万元、其他资金17.32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各项调研活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用餐共17人,陪餐人员共3人,用支付0.14万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4万元,比上年减少575.29万元,下降93.07%,主要原因是协管员工资并入人员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30.36万元;工会经费8.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资产总额116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9.98万元,固定资产628.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7.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1111
附件【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1)2024081609220020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