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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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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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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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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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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232701000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制定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开展荒漠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集体林权制度和草原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林长制考核不断完善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监管到位、奖惩严明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机制,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改善和绿色发展“双赢”。市委、市政府把林长制工作纳入市级综合目标考核。
2.造林项目积极推进
(1)实施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简称“双重”项目)(州级统一实施招标项目2023-2024)。一期项目人工造林24277亩,目前已完成种植7377亩。
(2)中央造林补贴项目。上级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造林补贴项目10000亩。截至目前造林任务已完成。
(3)开展国土绿化义务植树活动。完成2023年度义务植树118万株,参与人数30.33万人次,尽责率达100%。实施生态修复·绿美蒙自——蒙自市2023年“互联网+义务植树”捐资项目,本次网络募捐共获捐款5.6万元。
(4)国家储备林三期项目(市林投公司自主融资项目)。投资5000万元,2023实施中幼林抚育5万亩,目前已完成4万亩中幼林抚育。
(5)林业产业保护与开发项目(市林投公司自主融资项目)。计划总投资95000万元。于2023年7月完成招标,2024年4月投资17000万元,正在开展经济林果2000亩土地流转,以及通道面山受灾1.3万亩树种替换,打塘3000亩,种植2400亩,林改培4000亩,抚育3000亩。
3.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创建
(1)2023年已制定蒙自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目前部分指标已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还需再补齐短板,确保2025年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2)经过申报初筛评选,推荐大郭西村、大洛就村等19个村委会为2023年度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参选单位。
4.林草资源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1)完成蒙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整合后保护地总面积2654.69公顷,占蒙自市面积的1.22%。
(2)完成公益林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与公益林项目面积73.7907万亩。
天然林停伐与公益林共划分管护责任区374个,全市共聘请专职护林员374人(含芷村国有林场聘请16人)。人均管护面积约1800亩。
(3)依法依规审批林地
截至年底,采伐办件量898件,采伐蓄积58778.792立方米,出材量39115.237立方米。
截至年底,审核通过并上报项目报件21个,面积117.7231公顷。
(4)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
2023年下发蒙自市疑似变化图斑四期共463个,面积164.20公顷,截至年底已完成1-4期违法图斑核查33个,面积11.8965公顷。
2023年下发蒙自市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图斑756个,面积641.98公顷。
(5)推进面山受灾林木清理工作。面山受灾林木采伐面积为 1265.01公顷,蓄积为25591立方米,株数为393679株。共涉及文澜街道、观澜街道、草坝镇、西北勒乡4个乡镇(街道)。正在委托蒙自市林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6)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在赶集日、湿地日等纪念日联合州、市两级公安、州林草局到各乡镇、农贸市场、学校等地开展宣传活动共26次。开展野生动物救助30次,救助或接收放生野生动物347只(条)。放归自然342只(条)。
(7)开展古树名木核查和开展观赏苗木调查工作。
现存37株,其中一级12株、二级6株、三级19株。8个古树群,面积28.61公顷,总株数663株,其中二级古树群3个、三级古树群5个。古树、古树群树龄均在100年以上。以培育城镇绿化观赏苗为主的苗圃16家,育苗面积1448亩,数量4306万株。
5.护林防火
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4次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签发2次总林长令,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防控工作。我局已组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1支60人,乡镇(街道)半专业扑火队13支158人。全市13个乡镇(街道)已建立“七有”防火体系。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控5个100%。截至6月15日防期结束,全市发生森林火情3起,卫星热点9个,与去年同期相比,火情增加3起,卫星热点增加9个,实现了连续29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目标。
6.执法工作
2023年下发森林督查图斑图斑共403个,核实细斑463个,核实面积164.2046公顷。核实后违法细斑33个,面积共计11.8965公顷。2023违法细斑查处整改到位13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数1个,正在查处19个,共办理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数6起,行政处罚人数5人,原地恢复植被2.8561公顷。其他林业违法行政案件查处20起。
2023年2月,蒙自市林草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草局评为“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蒙自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蒙自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4.蒙自市营林规划队
5.蒙自市林草信息服务中心
6.蒙自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蒙自市林业草原局机关
2.蒙自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蒙自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4.蒙自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5.蒙自市营林规划队
6.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纳入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蒙自市林草信息服务中心无法人资格,不属于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05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3.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0万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1.7万元,下降12.34%,收入合计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项目个数较2022年减少,部分项目面积减小,收入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8.2万元,下降12.51%,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项目个数较2022年减少,部分项目面积减小,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50万元,增长100%,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收到上级拨入病虫害防治及外来物种入侵监测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0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56万元,占总支出的27.36%;项目支出2967.35万元,占总支出的72.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73.10万元,下降23.76%,减少的原因是:1.2023年项目减少,项目收入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2.以前年度项目在2022年完工,达到资金支付要求,2022年进行了项目资金拨付,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多。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6万元,增长1.95%,增加的原因是:1.2023年调入(新录用)人员,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2.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薪资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294.45万元,下降30.37%,减少的原因是:1.2023年项目减少,项目收入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2.以前年度项目在2022年完工,达到资金支付要求,2022年进行了项目资金拨付,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多;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7.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4.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0%。人均基本支出18.6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7.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67.35万元。主要有以下项目支出:1.支付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30万元,用于支付期路白乡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偿资金及宣传用品制作费用;2.支付林长制工作支出17.28万元,用于支付林长制临聘人员工资、日常开展工作办公费;3.支付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08.43万元,支付村小组集体天然林停伐补偿资金及护林员劳务费;4.支付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755万元,项目已验收,贴息补助资金已补贴到位;5.林草湿综合监测及执法工作支出10.08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聘人员工资,确保两项工作正常开展;6.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管护资金480.37万元,用于支付村小组集体补偿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支付办公设备采购费用及护林员劳务费;7.护林防火工作支出83.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防火物资采购费、防火宣传资料制作费用、扑火队员工资、体检费、保险费支出等;8.惠农“一卡通”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366.43万元;9.开展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支出115.07万元,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日常开展工作办公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与上年相比减少660.82万元,下降14.04%,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支付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兑付退耕农户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0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各项工资福利支出、防火期聘用扑火队员工资发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开展林长制工作专项支出、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护林防火工作专项支出、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及各部门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万元,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万元,决算为23.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万元,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万元,决算为2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55万元,下降3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2万元,下降3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然油费充值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产生了公务接待事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开展护林防火工作、林长制工作、图斑核查林政执法工作、病虫害防治工作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造林绿化工作、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管护等各项中心业务工作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巨菌草发展调研工作、造林纪念碑揭牌仪式工作及防火专项稽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万元,比上年减少98.37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专业扑火队员劳务费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变动,未在公用经费列支,未在机关运行经费反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补助、日常办公费用、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76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7.1万元,固定资产258.9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7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9.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3.3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6.7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0301232701111
附件【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603261608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