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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87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0801000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宣传。(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6)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等工作。(7)指导乡镇民族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民族事务管理职能。(8)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9)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印发实施《蒙自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蒙自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蒙自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蒙自市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全市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推动创建工作提质扩面。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精心设计迎检流程,完善提升讲解质量,凝心聚力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目前申报材料已报送国家民委评审。
  2.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是印发实施《蒙自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施“枝繁干壮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围绕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民族地区文化惠民、民族文化精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文化研究、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文化安全等8个专项工作,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利用乡镇赶集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现场接收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深入基层村寨、宗教活动场所,走访看望各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100多人,以座谈交流等方式,共叙成就“话感恩”、畅谈历程“话团结”、共谋发展“话心愿”,引导各族群众为实现美好生活共同团结奋斗。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三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2月,蒙自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和蒙自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实践基地成立并挂牌,市民宗局分别与红河学院、市委党校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确定合作项目5个,为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2023年,蒙自市到位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1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20万元、省级资金540万元。批复实施项目7个,其中“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5个1140万元,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提升项目2个20万元。项目以“民族团结进步+红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重点,主要用于扶持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特色产业发展培植和推进“石榴红”工程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杜绝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
  4.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
  2023年,市民宗局向上争取资金15万元,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个—《蒙自彝语地名考释》出版。《蒙自彝语地名考释》出版项目以稳定的地名为主体,重视加强地名文化的内容(包括彝语文注音、直译、意译、来历、雅称、别名、历史沿革和现状),集中揭示彝语地名的属性历史溯源。项目传递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魅力,传达地名文化的价值,绽放中华文化的自信,具有较强的学习参考价值。项目覆盖蒙自市辖区,并辐射红河州其他县市,累积受益群众约13万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科、宗教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6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49万元,增长13.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36万元,增长13.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8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部分支出在2023年里面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80万元,占总支出的63.21%;项目支出134.34万元,占总支出的36.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92万元,增长12.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37万元,下降10.60%;项目支出增加69.28万元,增长106.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教职人员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有4个月没。项目支出增加的因原是2022年的部分支出在2023年里面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族机动金:支出14.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民族工作调研、督查、检查,民族工作业务培训,以及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2、民族团结创建经费:支出6.74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牌匾证书制作。
  3、彝族学会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彝族学术研究,开展彝族节日活动。
  4、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支出29.91万元,主要用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制作宣传展板等。
  5、上级转移支付:支出78.1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43.36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部分支出在2023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3%。主要用于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9%。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创建、产业发展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本着节约的宗旨,减少接待数量,减少陪同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2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23.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节约的宗旨,减少接待数量,减少陪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交流、督查、检查验收,各市县之间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5万元,比上年减少4.51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教职人员生活补助没有足月放。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维护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2万元,固定资产18.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我局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我局退休人员工资和抚血金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为我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0801111


附件【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08130948478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