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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90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201000
  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公安工作、侦破重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等。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照市委、市政府、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本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并督促贯彻执行。
 (3)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危害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贯彻执行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6)负责公安经费的规划上报及管理,承担警用装备、物质保障、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全市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8)侦查、受理我市各类刑事案件。
 (9)指导、检查、督查局属各部门公安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
 (10)加强全市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的事件。
 (11)组织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毒犯罪案件,组织抓好我市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12)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游的有关工作。
 (13)负责依法执行全市刑罚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蒙自市看守所、蒙自市拘留所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14)承担蒙自市社区戒毒人员的治疗、康复、培训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毒品危害。
 (15)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和信息通讯工作,组织实施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16)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保安队伍以及地方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及建设。
 (17)依法组织实施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组织处理全市各类交通事故,组织侦破被盗、抢机动车辆案件,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18)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19)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20)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21)组织特警队员进行防恐演练,依法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暴乱、骚乱及流氓滋扰等特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特定的安全保卫和武装巡逻执勤任务。
 (22)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蒙自市公安局扛实压实责任,确保主业工作持续压茬推进。
  1.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一是深入实施“反制”“铸墙”“净土”“攻心”四大工程,密切关注境外媒体、机构及相关人员动向,坚决防止渗透。二是深入推进抵御宗教渗透和反邪教斗争工作,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坚决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依法严打网上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持续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加强监测管理,严防敌对势力插手、灰色思想植入。四是加大对暴恐音视频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坚决守住暴恐袭击案事件“零发生”底线。
  2.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始终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速流调排查,积极配合做好严格封控管控,强化秩序维护,加强巡逻防控和定点值守,严密24小时网上巡查管控,快速妥善处置涉疫敏感警情,依法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严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入返人员随访摸排,积极配合加强入蒙通道查控,及时消除疫情传播隐患。进一步强化内部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内部疫情防控“一把手”责任制,公安监管场所实施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办公场所、窗口单位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一线执勤警力安全防护。
  3.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守护公共安全。全面做好八类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紧盯涉军、涉众、涉教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落实源头稳控措施,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督查、治理重复信访倒流、治理进京上访,多元化解重点案(事)件“四大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非访等问题。
  4.坚决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力整治治安乱点,依法严打涉恐、涉枪、涉爆、涉诈和“两抢一盗”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5.坚决关注重点人。针对不同类别的重点人员,加力推进对应工作专班的建设,建立健全“日管控、周会商、旬调度、常见面、月考核”工作机制,做到应管尽管、动态管控,无一漏管失控。同时,充分发挥“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实战化机制优势,通过情报研判、指挥调度、勤务管理、舆情导控、督查问效闭环运转,不断提升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精准研判、精准打击、精准管控、精准处置能力水平。
  6.坚决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抓牢政治建警,以“云南公安党旗红”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战疫情、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中践行“两个维护”;二是从严管党治警,坚决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紧盯“枪车酒赌毒密网”管理薄弱环节,强化警示教育、树牢英模榜样、严明纪律红线,让忠诚成为广大民警不变的底色;三是紧抓规范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配齐执法装备规范现场执法,推进场所保障确保执法安全,有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四是以督察组督导反馈问题为整改重心,逐条逐项抓好长效整改,推动督导问效走深走实;五是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做好暖警、爱警、励警措施,切实将暖警爱警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有效激发队伍内生动力,确保蒙自市公安局主业工作始终朝着上级党委明确的目标扎实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指挥中心
   2.政治处
   3.警务保障室
   4.科信大队
   5.法制大队
   6.出入境大队
   7.督察大队
   8.网安大队
   9.国保大队
   10.经侦大队
   11.治安大队
   12.刑侦大队
   13.禁毒大队
   14.巡逻警察大队
   15.特警大队
   16.交巡警大队
   17.看守所
   18.拘留所
   19.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20.文澜派出所
   21.观澜派出所
   22.明珠路派出所
   23.综合保税区派出所
   24.雨过铺派出所
   25.草坝派出所
   26.新安所派出所
   27.芷村派出所
   28.冷泉派出所
   29.鸣鹫派出所
   30.老寨派出所
   31.期路白派出所
   32.水田派出所
   33.西北勒派出所
   34.文萃派出所
   35.绿洲派出所
   36.大围山派出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蒙自市公安局本局、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蒙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782.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1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66万元,占总收入的0.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66.37万元,下降4.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7.36万元,下降4.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99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压力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8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94.14万元,占总支出的86.86%;项目支出2738.08万元,占总支出的13.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95.78万元,下降5.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8.08万元,下降3.04%;项目支出减少527.69万元,下降16.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压力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94.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1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8.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通过保障113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和购买五险,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能对全市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从而有效降低吸毒人员社会危害,让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确保净化社会面环境,促进社会稳定,降低社会面发案率,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2. 禁毒工作专项经费。通过保障禁毒工作经费,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涉毒违法犯罪打击,禁种铲毒、吸毒人员禁吸戒毒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从而减轻涉毒人员社会危害性,全力压降涉毒人员违法犯罪率,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3. 武警蒙自中队营房场地设施建设维护经费。营房设施完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不漏水透风,无安全隐患,训练设施场地完好,便于开展训练。
  4.蒙自市公安局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资金。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切实推进“一窗受理、一窗发放”的一站式服务。
  5. 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及医疗专项资金。在绩效目标及指标方面,要求达到被羁押人员在所大于等于450人、安全检查大于等于52次,医生巡诊检查大于等于360次,在押人员管理配套设施配给率100%,年内收押、投劳任务完成率100%,年内安保经费执行率100%,减少社会面不稳定因素,确保监所人员安全与稳定。有效减少蒙自市辖区发案数,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看护队员勤务津贴经费。加强留置看护队伍的建设,选拔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在职在编民警从事留置看护、管理训练等工作;招录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辅警,严格招录标准,规范招录程序,严格政治审查和业务考核,择优招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等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加强对留置看护队伍的保密教育,强化岗前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力打造忠诚、爱岗、敬业、奉献的留置看护队伍;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留置对象看护勤务,保质保量完成留置人员安全看护任务。
  7. 武警蒙自中队执勤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经费。以完成蒙自市看守所执勤任务为主线,改善执勤环境,更换监控显示大屏,建设战备车库,整治执勤隐患,搞好“智慧磐石”系统筹执勤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完善执勤设施,确保执勤目标绝对安全。
  8. 三级战时伙食费资金。完成重大安保等专项任务、公安三级以上防控安保勤务、战时等伙食保障,提升民警、辅警战斗力。
  9.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批复项目占地面积7075.12平方米(10.61亩),建设规模:总建筑占地面积170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79.49平方米,功能布置:一层主要为门禁、登记、人身安检室、信息采集室、取证室、交接、随身物品管理室、尿液保管室、血样保管室、询问 1-4、讯问 1-14(含:1 间特审“传染病”讯问室,1 间远程讯问室)、候问 1-3(含:1 间特殊候问室)、候问看守、辨认室、案管中心及其工作区、信访接待室及其工作区、文书制作室(备勤室)、卫生间、配电间及上二楼三楼独立楼电梯间等;二层主要为案卷管理中心及其登记管理室、涉案物品管理中心、指挥中心及其机房、防潮物品储藏室、防腐蚀物品存放室、防磁(贵重)物品存放、恒温储藏室、毒品存储室、业务用房 2 间、配电间、卫生间等;三层:宿舍 11 间、视频会议室(党建文化室)、业务用房 11间、简易用餐间、储藏室、卫生间、淋浴间、配电间、露台等;屋顶层: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洗衣房等。2.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场地硬化、绿化、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电力管网、室外强电管网。3.项目投资概算3420.26万元。其中:(1)工程费用(含土建、普通装修、给排水、电气安装、暖通工程、室外附属工程):1866.02万元;(2)工程建设其他费:199.33万元;(3)基本预备费:41.31万元;(4)设备购置费:1313.60万元。在计划时间内完工,并顺利通过工程结算、项目决算审计、资产移交。
  10. 蒙自市反恐怖工作经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加强反恐怖责任落实,筑牢反恐怖防范基础,提高反恐防暴实战能力,确保我市不发生暴恐案事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相比减少967.36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00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1%。主要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全局民警辅警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从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现,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民警医疗服务;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民警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20万元,决算为3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90.5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决算为267.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69%,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2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90.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决算为26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了“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11万元,下降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8.19万元,增长45.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16万元,下降1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力较大,是公安局本年度的“三公”经费未支付完成,导致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有此项开支。
  2.购置车辆9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由于交通警察大队及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已强制报废,因此更新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1辆。主要用于办公及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有此项开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70万元,比上年减少1306.93万元,下降57.16%,主要原因是上年辅警工资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今年在人员经费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车旅费、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公安局资产总额2202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0.18万元,固定资产15931.2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237.27万元,无形资产1426.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26.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98.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45.42平方米,账面原值13.29万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103.6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9项,账面原值284.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9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4.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2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2.8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201111
  

 



附件【蒙自市公安局2024081304071993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