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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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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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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财税发〔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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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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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蒙自海关 河口海关 金水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取消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税收政策年度执行文件免税额度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税务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昆明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税收政策年度执行文件免税额度管理的通知》 (云财税〔2020〕1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蒙自海关 河口海关 金水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昆明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税收政策年度执行文件免税额度管理的通知 (云财税〔2020〕1号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