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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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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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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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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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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3年蒙自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指南
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
二、关于政策实施的对象和范围
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一)关于人员范围。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二)关于企业范围。“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四、执行时间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五、关于不得重复享受的情况
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于出现同一参保人的信息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由后享受政策企业退回资金。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请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填报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式两份),申领人员如属于高校毕业生的,请附上其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到蒙自市霁虹路市人社局1楼8号窗口。
联 系 人:白晓兰
联系电话:0873-3720695
蒙自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8月23日
附件【附件1、2: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