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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94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养老机构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一、办理养老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拟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用房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书、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或有效的消防安全鉴定合格报告(有资质第三方出具)。 
  4.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5.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6.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提交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4、申请备案承诺书。
  三、养老机构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及提交材料
  1、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书;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评执行许可、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或消防安全意见书(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消防检验合格报告);
  3、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登记表;
  4、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5、机构项目建设建议书。
  6、制定机构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名册;
  7、医养结合需医疗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