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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76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发改局三举措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自我市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以来,蒙自市发改局严格按照州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三措并举,扎实开展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发改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及时动员和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严格按照州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蒙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方案》,对具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的开展时间、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相关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真正形成了民族团结示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好、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共同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人人知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我局高度重视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不断营造了良好民族团结和学习工作氛围。一是积极与州创建办沟通联系,让全体干部职工统一使用州级制作的宣传图(促进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电脑桌面图纸,使每一位职工一打开电脑就可以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二是在会议室大屏幕、办公区宣传栏播放和粘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标语。三是利用发改局内部建立的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每天至少推送1条与民族团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四是利用每周五学习例会的时间传达学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三、抓好督促落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为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我局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创建工作督查组,对全局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与此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进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知识测试,认真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顺利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