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全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市职教中心:
现将《蒙自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1日
蒙自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红河县“7.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经验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20号)、《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蒙政办发〔2020〕20号)精神,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以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为主线,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系统排查我市教体系统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事故风险,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全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包德勇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严天智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靳 彬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 波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福周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燕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昱呈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
胡发稳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
成 员:尚 婧 市教体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晓霞 市教体局法规科科长
周绍尧 市教体局职成教科科长
姚富强 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付芸莉 市教体局德育与监察审计科科长
尹 力 市教体局计划基建科科长
全市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各民办教育机构校长(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李晓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五、排查整治重点
(一)校车
全面排查校车驾驶人安全隐患。包括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交通违法未受到处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情形;是否存在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接送线路安全隐患等。配备校车幼儿园按照“逐园、逐车、逐人”的要求完善基础台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市教体局、市公安局适时将对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幼儿园:华星幼儿园、水沟幼儿园、小百花幼儿园、新农村幼儿园、新天地幼儿园、环球布郎幼儿园、新光幼儿园、富民幼儿园、新视野幼儿园、童鑫幼儿园。
(二)公务用车
公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资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交通违法未受到处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情形。
责任学校:全市配备公务用车各级各类学校。
(三)交通设施
要认真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2020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联合大检查统计,有少数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不完善问题。
责任学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三)规范外出活动审批程序
各校(园)组织师生开展大型活动要严格遵照《蒙自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集体外出洗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蒙教发〔2015〕79号)执行。
责任学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六、工作措施
(一)市教体局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以整治“校车”为重点,采取源头排查,将源头隐患清零到位。坚决落实“该报废的车辆坚决报废,该注销的证照一律注销,该检审的车、人全部检审,该集中教育的全部集中教育”,确保“校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100%,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违法处理率达到100%。
(二)全市教体系统将交通安全、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载体,通过开展交通安全、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师生交通法规和交通文明意识。
(三)学校要针对中学生突出问题重点宣传“六不六要”
1.“六不”
(1)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2)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4)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5)不乘坐超员车辆;
(6)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六要”
(1)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2)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3)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4)走路要走人行道;
(5)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6)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四)针对小学生、幼儿园重点宣传“五不五要”
1.“五不”
(1)不闯红灯;
(2)不随意横穿公路;
(3)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4)不乘坐超员车辆;
(5)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五要”
(1)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2)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3)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4)走路要走人行道;
(5)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分管领导要重心下移,压实责任,做到亲自参与安排部署、亲自参与督促工作进展、亲自参与检查评比,将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每一个环节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综合治理
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纳入春季学期放假前和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安排部署,要按照“排查是基础、整治是关键、消除是核心、遏制是目标”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各项措施。
(三)加强宣传,提高师生交通法规和交通文明意识
要充分利用校会、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拦、宣传册、标语、校讯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倡议书、承诺书等形式开展,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文明承诺(双面打印)以“班”幼儿园老师以“园”为单位(纸质)报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李春林
联系电话:3856926
附件:蒙自市教体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文明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