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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75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2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

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市职教中心: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教体系统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节日。根据《红河州教育体育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自检自查和督查的通知》《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秋季学期刚开学,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校(园)要充分认识目前疫情防控、防灾减灾、防溺水等安全风险隐患,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国庆、中秋安全工作的特点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职责任务,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立足超前防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校(园)在国庆、中秋期间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在放假之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各功能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节日期间停用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涉水设施、设备切断电源、水源,要加强危化物品、实验室、贵重物品管理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二是对消防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严禁以任何理由占用“生命通道”;三是配合施工方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施工方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人员在校住宿,严防在建工程各类安全事故,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必须经校务委员会批准;四是依法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档案资料,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四落实”。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防灾减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节假日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和人流、车流量大增的特点,教育学生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应掌握的安全常识及正确的避险常识,外出时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不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增强法定监护人的安全意识,落实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四、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学校领导带班制度,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现象。请各校(园)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节日值班表和国庆、中秋节期间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郑王玉

联系电话:3856910

QQ:1160179976@qq.com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2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