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校(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红河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红安办办〔2019〕9号)、《蒙自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蒙安发〔2019〕4号)通知要求,结合蒙自市教体系统实际,制定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校(园)认真认真贯彻落实。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16日
蒙自市教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严防群死群伤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州、市安委会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教体系统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采取“政府制定标准、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执法检查”等方法步骤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范围
各校(园)重点检查教室、各功能室、学生宿舍、幼儿寝室、食堂等每一个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积极强化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学生宿舍、幼儿寝室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用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学生宿舍、幼儿寝室及临时建(构)筑物。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宿舍与教室、食堂储存与加工场所混合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宿舍与使用柴火、炭火等燃料明火的厨房设置于同一房间,未采取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场所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楼梯设置不符合要求,未设置直通屋面和首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屋面的,未设置竖向梯等辅助疏散设置;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杆、水泥墩等障碍物或建(构)筑物,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或不能满足通行条件。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校园内、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校园内未配备、设置相应消防设施、逃生辅助设施和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违规用电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未进行穿管保护;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入户总闸、电表箱未加装用电保护装置,违规违法拆除或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等。
(八)违规住人
学生宿舍、幼儿寝室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各项条件,严禁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校园内文物建筑等场所内部违规住人。
(九)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十)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并按标准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和器材装备。
(十一)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重点检查校(园)整改隐患不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师生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十二)校(园)消防安全基础不扎实
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员未按规定开展火灾隐患巡查检查,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车通道被堵塞,未设置消防水源或消防车取水口,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蒙自市教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包德勇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严天智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靳 彬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 波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
李福周 副局长
贾 晋 副局长
李昱呈 副局长
成 员:后卫鸿 教育工会主席
高俊玲 办公室主任
周绍尧 基础教育科科长
陆云飞 招生科科长
宁 碧 活动中心主任
马启聪 人事科科长
苏义光 职成教科科长
吴旭辉 计划基建科科长
汪 茜 教科所所长
易秉元 电教室主任
付芸莉 德育和监察审计科科长
向杰平 政策法规科科长
周明芳 体育科科长
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向杰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步骤和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1.广泛发动部署
市教体局结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进一步安排部署专项检查行动的相关工作。各校(园)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制定检查标准
根据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市教体局将组织对校(园)实际开展分析研判,查找可能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确定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3.宣传培训发动
市教体局与市公安消防大队按要求组织对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培训,掌握检查重点、标准、要求和方法。
4.重点警示约谈
重点围绕校(园)火灾案例和隐患问题开展约谈,提示突出风险,以案说法、以案明责。由市教育体育局重点约谈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至10月10日)
1.校(园)自查自改
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对照整治标准和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消防安全承诺书报(附样本)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2.行业集中排查
市教体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校(园)自查自改情况下,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级分类建立排查台账。
3.严格督促检查
市教体局根据校(园)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下,强化督促检查,如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4.综合施策推进
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校(园),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对存在重大隐患但又整改不力的、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校(园)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
5.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校会、班会、板报、宣传栏、校讯通、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多样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防火宣传提示和公益性宣传。
6.突出重点防范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校(园)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确保校(园)绝对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市教体局将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
各校(园)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市各级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各校(园)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任、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形成群策合力,重心下移,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
此次专项行动列入学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市教体局将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对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根据影响程度,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校(园)将开展情况(书面)、(附件1)蒙自市教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隐患排查表、(附件2)蒙自市教体系统消防安全承诺书(所有校园)于2019年5月30日前(纸质)一并报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1.蒙自市教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隐患排查表
2.蒙自市教体系统消防安全承诺书
3.十一类场所和一类区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