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现《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2020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19〕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日历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第一学期
义务教育1~9年级:2019~2020学年上学期定于2019年8月25日报到,8月26日正式上课,2020年1月11日学生离校放寒假。普通高中1~3年级:2019~2020学年上学期定于2019年8月25日报到,8月26日正式上课,2020年1月18日学生离校放寒假。
(二)第二学期
义务教育1~8年级:下学期定于2020年2月23日报到,2月24正式上课,7月11日学生离校放暑假;义务教育9年级:下学期定于2020年2月10日上课,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学生离校。普通高中1~2年级:下学期定于2020年2月16日报到,2月17正式上课,7月18日学生离校放暑假;普通高中3年级:2020年2月10日学生报到上课,高考结束学生离校。教职工离校和返校时间由学校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二、中等职业、幼儿园寒暑假时间安排
职高、幼儿园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情况,保证课时总量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离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安排及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校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2020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19〕26号)文件要求执行,安排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州、市“减负”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除高三年级星期六组织无收费的教学活动外,严禁任何学校及教师利用假期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加重学生负担,确保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学校及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校园、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禁学生在假期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严防溺水、触电、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四)教育体育局在假期安排的教师培训及学生活动,各校要精密组织、积极参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有在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学校,要加强与施工方的联系,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保证新学期按时开学。
(六)要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蒙自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工作,招生工作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学校不得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各学校假期值班表于放假前一周报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2020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