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群策群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为实现脱贫攻坚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按照《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发挥好控掇保学的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村(居)民委员会配合政府、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执纪监督检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协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
义务教育阶段的控掇保学工作任务重、牵扯面广,需要政府各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的齐心协办、共同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和学校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村民委(社区)、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控网络,形成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集中分析研判控掇保学工作形势,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做到信息共享、共同发力,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周报、月报制度,实时掌握控辍保学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时限完成好工作。
三、扎实推进依法控掇
围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州控辍保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有关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宣传教育与劝返无效的家庭,各乡镇人民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号)规定的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四步程序步骤”,认真借鉴兰坪、西盟、剑川县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切实运用法律武器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四、开展控掇保学联合排查整治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特点规律,针对暑假期间为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高发期,拟定于8月中旬,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团委、妇联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餐馆、洗车场、KTV等各类服务经营场所,开展非法使用童工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并由人社劳动执法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一批,增强家长、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控掇保学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近期开展控掇保学专项督导工作,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入户核实、现场点评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及部门给予充分肯定,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及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一)督导检查时间
6月20至28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二)督导检查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2.适龄人口失学、辍学情况;本地户籍适龄人口在外地就学落实情况;失学辍学学生返校就读情况;
3.依法控辍工作进展情况(下达《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份、起诉监护人或雇用未满16周岁以下义务教育失学辍学少年务工的企业和个人多少起);
4.各乡镇、学校落实《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九年级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教体发〔2019〕87号)、《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义务教育职初班培训方案的通知》(蒙教体发〔2019〕96号)工作情况。
(三)督导检查组人员
第一组:水田乡、冷泉镇、期路白乡、新安所镇
组 长:靳 彬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牛顺有 市人民政府督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联络员,电话:18987375046)
第二组:老寨乡、鸣鹫镇、芷村镇
组 长:李昱呈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姚富强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扶贫办公室干部(联络员,电话:18087388750)
第三组:西北勒乡、草坝镇、雨过铺镇、文澜镇
组 长:贾 晋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阳忠伟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扶贫办公室干部(联络员,电话:13988082834)
附件:1.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通知》的拟办单及文件
2.2019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工作用表
蒙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