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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41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校(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2019年春季学期已开学,为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学期全市校(园)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件)的发生,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和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校(园)要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将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职责,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常规管理、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事故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不留死角和盲区。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要认真贯彻落实蒙自市教育体育局转发《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红教体发〔20194号)、蒙自市教育体育局、蒙自市公安消防大队《关于组织开展“平安消防.我爱我家”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蒙消〔201913号)、201931日全省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红教发〔201811号)的相关排查内容,对校园安全工作再安排部署、再排查隐患、再整改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危化品储存使用情况、校车、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教室、厕所、围墙、供电设施、防雷设施、输电线路、消防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校园师生密集场所的各类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时限,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学生安全。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设置安全警戒,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妥善安置师生,确保安全。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警钟长鸣

预防工作是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上来,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细化学校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大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学校及周边的各类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涉校重点矛盾问题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逐一明确化解时限、逐一做好化解稳控。没有安全,何谈教育,有了安全,才能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信息员),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举报箱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要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形成家校合力,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妥善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师生、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止因小事发生口角引发斗殴或欺凌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四、强化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一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校(园)结合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争做“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市民”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要加大自觉抵制乘坐“黑校车”、超员、无资质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会、队会、班会、板报、广播、法治课、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全面开展乘车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禁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学。有校车的校(园)要按照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校车安全检查、驾管人员培训(警示教育)和乘坐校车学生登记等工作。各学校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及时报市教体局。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特别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排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开展创建“六T”务实管理为契机,加强食堂硬件建设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严防“食材采购”、“人员招聘”准入关,严禁执行“索取票证”、“食物留样”制度。

四要加强教学实验安全和学生实习的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教学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和各类放射源、生物实验用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职业学校要科学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保险要全覆盖,严格落实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职责,会同实习单位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日常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要加大投入改善校(园)安全设施及标志标识。要根据安全工作特点和需要,加大安全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切实做好安保人员配备、安保器械和消防器材添置、警务室、一键式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安装、校舍维护、食堂改造等学校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条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严格落实门禁制度,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和登记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安全管理,严防校园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

六要强化安全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要上好新学期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25)活动,集中开展防火、防汛、防溺水、防暴恐、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法制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做到“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七要严格管理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组织外出学习和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按蒙自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蒙教发〔201579号)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组织者责任。

八要加强重要时期、重点敏感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把握重要敏感期、事故多发期规律,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发布预警。加强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值班值宿,依法稳妥地处置学校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严禁不报、缓报、迟报、漏报。严格关于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规定,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必须半小时内电话及短信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

九要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督、城市执法、卫健等单位,严密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师生安全。加强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和地处交通复杂路段学校的交通秩序管理和维护;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定期组织防溺水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在事故多发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江河、湖堰、沟渠、水塘、水库设立安全警示标牌;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班设立一名安全信息员、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印制一本防溺水宣传册、观看一部防溺水宣传片、签订一份防溺水承诺书),做好预防溺水工作。

十要加强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按照《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教发〔201915号)要求,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围绕侵占学校公用财产、扰乱学校管理和教学秩序、干扰阻挠学校建设、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在学校及周边敲诈勒索学生和教唆、强迫学生参与违法犯罪行为、幕后支持非法办学办班、校园欺凌、非法“校园贷”、不法途径操控学校管理和选举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线索摸排,广泛发动师生和学生家长,重点摸排整治校园欺凌、“校园贷”及校园周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要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为:08733856926,政策法规科)。

十一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市局将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改正,对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校(园),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校(园)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315日前将开展情况、附件《蒙自市教育体育局春季学期隐患排查统计表》报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市局近期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

 

联系人:李春林

联系电话:3856926

QQ460030669

 

附件:蒙自市教育体育局春季学期隐患排查统计表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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