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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2463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0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教育局关于《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蒙自市教育局关于《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已通过蒙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蒙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1蒙自市教育局《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听证报告

       2、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

       3、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

   

   

                              蒙自市教育局

                                201861

   

  

   

  蒙自市教育局《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

  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制度,结合我市学校布局调整和城区发展实际情况,原来实行的小学划片招生已经跟不上城市发展步伐,需要对原执行的《蒙自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会议纪要》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按照《蒙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举行《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1、时间:2018525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决策人1名,听证监察人一名,工作人员2名,记录员2名。

  4、听证代表19名:蒙自市人大1名,蒙自市政协1名,蒙自市公安局1名,蒙自市住建局1名,蒙自市文澜镇15个社区各1名。旁听人员3名。

  三、各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听证代表均表示赞同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无反对意见,代表们主要是围绕孩子入学的具体政策进行咨询。

  四、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表达的赞同意见,经过蒙自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评议,同意从今年开始按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执行招生。

    

   

   

  

   

  蒙自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方案

  北部小学:北京路以西、天马路以北至振兴路以西、红河大道以北片区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龙井路小学:北京路以东、天马路以北、文萃路以西片区的学生。

  银河路小学:文萃路以东、天马路以北、西营盘街至新村南路以西、人民西路以西片区学生。

  朝阳路小学:学海路以东、鱼水路以南,红河大道以北片区。

  凤凰小学:银河路以西、红河大道以南片区。

  一小(含一小氮肥厂校区、一小老校区):阁学街以东、人民中路以北、义正路新华书店至小天鹅宾馆以东、四川庙街以东片区的学生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小(含南湖校区、银河校区、惠民校区):振兴路以东、天马路以南、红河大道以北、学海路以西、阁学街以西、人民中路以南、义正路至三角塘街以东片区的学生。

  三小:四川庙街以西、义正路至三角塘街以西、天马路以北、西营盘街至新村南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北片区的学生。

  四小:银河路以东、红河大道以南片区的学生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文澜镇中心学校:文澜镇中心学校各完小原招生片区及周边进城务工随行子女。

  北部小学、龙井路小学、银河路小学、朝阳路小学、凤凰小学校舍竣工使用后方可按此方案招生,校舍未完工之前北部小学、朝阳路小学、凤凰小学由蒙自二小招生;龙井路小学、银河路小学由蒙自三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