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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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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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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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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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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迎接跨区域婚姻登记做足充分准备
今年2月,红河州民政局召开全州视频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云南省民政厅发布的《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就红河州跨区域婚姻登记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蒙自市作为红河州试点所辖市之一,将于今年6月至明年6月开展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蒙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根据工作实际,增添“自助拍照服务”设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整理婚姻档案,确保档案材料齐全规范;发放婚育新风宣传单,倡导文明婚俗,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明氛围,为开展好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做足充分准备。
据蒙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葛善海介绍,为了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确保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功,蒙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转变作风为着力点,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目前,婚姻登记处已提前备好相关硬件材料,将印刷发放一系列宣传书册。
葛善海还表示,等试点工作开始后,前来登记的“新人”只要其中一方是红河州户口,并按要求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和3张红底双人结婚照等所需证件,就可以在开展跨区域试点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何一家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换句话说,试点地区的内地居民之间结婚登记可在本州(市)所辖县(市、区)内任何一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民政厅网站等多渠道进行预约,一次性就可以办理成功。这种跨区域办理居民结婚登记的做法,不仅解决了户籍上的麻烦,更重要的是节省了“新人”的时间。
葛善海强调,此次我省推行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仅限于在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4州市开展。并且,仅限于办理结婚登记,像跨区域补领婚姻登记证、查阅婚姻登记原始档案等,仍由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受理;涉外婚姻登记、离婚登记暂不试行跨区域办理;乡镇(街道)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柯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