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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19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X3YN202405190028: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与丽园路交叉口东北侧停车场内“智慧城市共享洗车便民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洗车店高压水泵噪声扰民。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20日—5月25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