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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10 浏览次数: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6月9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D3YN202406090010:红河州蒙自市兴隆路48号红河按时来小黄鱼烧烤店18点至次日3、4点烟、噪音污染严重。

办理时限:2024年6月10日—6月14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