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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6月6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1.受理编号X3YN202406060054:红河州蒙自市金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未完成,绿化带无绿植,泥土裸露。

2.受理编号X3YN202406060050:红河州蒙自市文澜街道南湖社区创泰心境小区C1单元的一楼瓦城烧烤店产生的油烟严重影响楼上住户。

3.受理编号D3YN202406060038: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新光村1组221号旁空地堆放大量矿渣,扬尘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6月7日—6月11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