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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6 浏览次数: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25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1.受理编号X3YN202405250092:前期曾反映红河州蒙自市老寨乡老寨村第三小组土地内被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等问题。2024年5月21日整改时将土地内的垃圾清理后扔到旁边梨树下并用老垃圾掩盖,存在虚假整改情况。

2.受理编号X3YN202405250030: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富佳园17栋1单元的临街商铺杨记老油条餐饮店将临街商铺与小区车库打通,无专用烟道,营业时间早5点-晚9点,产生大量油烟刺激呛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3.受理编号D3YN202405250047:红河州蒙自市文澜街道富春路酒吧一条街50多家酒吧噪声严重影响周边住户,多次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26日—5月31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