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项整改任务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云生督办〔2025〕95号)等要求,现对3项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第二轮中央50-4,验收销号公示表
2.第二轮中央50-7,验收销号公示表
3.第三轮中央40-4,验收销号公示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