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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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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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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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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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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答复的函
对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劲松、李勇刚两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观音村委会纳瓦寨村民小组森林公园土地租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04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雨过铺街道纳瓦寨森林公园(红河大道旁)原租用面积为345亩,后来因羊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用了268.438亩土地,剩余实际租用土地面积为76.5562亩。根据纳瓦寨出租土地村民与原蒙自县绿化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自2016年7月至2030年7月,每亩土地租金由1000元/年增至1200元/年,按照租用土地76.5562亩测算,纳瓦寨森林公园应付租金为91868.00元(1200元/亩/年)。2019年以前,租金由雨过铺街道自筹资金支付,均足额兑付,从2019年开始,经雨过铺街道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将该笔租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2019—2021年均已足额拨付给雨过铺街道。
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财政局
2021年6月5日
(联系人:龙丽华,联系电话:13988066330 )